主犯被判死缓 上海特大“出租车”集资诈骗案落槌
每经记者 王文嫣 发自上海
“一次花16万元合伙投资一辆出租车,接下来每月都可得到7000多元的返利。长达5年的回报期,不到2年就能捞回本,之后都是净收益。
《每日经济新闻》去年11月曾对一起案值8.5亿元、涉及上百名受害人的集资诈骗及吸收公共存款案进行过披露。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5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缓。该案另有一名主犯在逃,正被通缉中。
无业女子主导
据司法机关介绍,这场延续了10年的虚拟投资游戏全由无业女子邹某主导。1997年左右,邹某冒用“上海申江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谎称投资购买申江公司出租车后交由该公司经营,就可分5年获得回报,其中一次投资出租车的价格从17万元至18.5万元不等,回报款按年数递减,每月5700~7800元不等。基本2年左右可收回投资成本,后3年系纯利润。
邹某首先将“投资”信息告知干爹陈立汉后,陈立汉立刻参与了“投资”,随后陈还游说好友李国文参与所谓的投资项目。陈立汉的妻妹傅修春、李国文的朋友李正芳、傅修春的朋友夏恒珍等也先后跟进“投资”,陈立汉等5名早期投资者接着又分头“发展”了200余名“投资者”。由于返利及时,发展下线人员顺利,这个“老鼠会”一直没有穿帮,并源源不断地吸收新的“投资者”。
直到2007年9月起,从来不产生效益的资金链终于出现了断链危机。之后,陈立汉从投资人处收到的部分投资款就不再转交给他的上级邹某,而是由他直接返还给投资人。为了化解危机,陈立汉还组织了几十名“投资人”至上海市原南汇区的某大酒店举行会议。实情是资金短缺,陈立汉却对投资者宣称要扩张投资规模,要成立一家拥有5000辆出租车的车队,尚缺400多辆的投资名额。经过该次会议的鼓吹,投资者又在陈立汉处至少投资了几千万元。陈立汉等人则将投资人支付的巨额款项用于个人花费。
“投资者”沦为主犯
去年1月,“投资者”裘某向卢湾区警方报案称再也无法联系上邹某,之后又有不少被害人报案。经公安机关初查,邹某已于去年1月10日逃往美国,目前侦查部门仍在通缉追捕邹某。陈立汉等5名主要参与者则先后到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非法集资过程中,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还大量集资的,可确立为在非法集资过程中产生了非法占有他人资金的故意,应认定为集资诈骗罪。陈立汉在资金链将要断裂时,先是直接用他人投资款予以返利,紧接着又举行所谓投资人会议大肆骗取投资,说明他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还大量集资,可确定已产生非法占有故意。傅修春与陈立汉在非法集资中所处的层面、地位基本一致,故认定两人犯集资诈骗罪。
李国文、李正芳、夏恒珍三人在邹某或陈立汉的名下,他们以可获得高额返利为由,吸收众多亲戚、同事、朋友以及其他人的投资,数额巨大且造成被害人巨额投资款无法收回,严重扰乱社会的金融秩序。他们的行为实质是变相抬高国家所规定的存款利率,是一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故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陈立汉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四人分别被判处5~18年的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法院同时判决扣押在案的赃款发还各被害人,扣押在案的用赃款购置的房产、汽车等财物拍卖或变卖后也将发还各被害人,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后发还各被害人。据《每日经济新闻》之前从侦查机关了解的情况显示,陈立汉发展下线投资者过程中捞取了6000多万元的好处。而李国文向其发展的投资者抬高单笔 “投资”价格,敛取近千万元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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