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实习记者李晶据上海金融报消息,监管部门日前表示,不反对外资法人银行申请开展代销基金业务。证监会正在研究起草相关文件,但目前尚未开始接受外资银行申请。
有消息称,银监会和证监会已经与外资银行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并表示对外资银行申请开展代销国内基金业务表示支持。
东亚中国常务副行长林志民此前表示,销售内地基金方面,我们一直在积极地与监管部门沟通,待获得批准后,即可推出该项服务。另一位外资银行零售银行负责人也向记者证实,目前各家外资银行态度积极,正在准备各项申请材料,拟向监管部门递交。该人士称,代销基金业务可能在年底正式开展。
上述外资行高管分析称,外资行如果获准代销基金,将能够和国内银行在零售银行的竞争中重归同一“起跑线”。
一旦外资银行获得代销人民币基金的许可,也将发挥自身的特有优势,比如外资行客户群体大多为中高端人群,可以就此发展一些个性基金产品。东亚中国常务副行长林志民也表示,外资银行会采取“薄利多销”的方式,以获得销售量和客户。
然而,外资银行要在代销基金业务上与中资银行“角力”并不容易———外资银行的网点少、与基金公司合作的渠道也不如中资银行通畅,通常获得的优惠费率可能也不如中资行,这些都是竞争中的“先天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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