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铜(沪铜)跌了快2000点了,白糖、螺纹钢跌停,其他的品种也跌得不少,股票也跌了近130多点了……今天真是厉害啊,全跌!”8月19日,温州在沪的李女士在收盘之际打开电脑一看,发出一声惊叫。
如何让手中的闲置资金增值保值?这个问题一直令她在金融危机下小心翼翼地求索。
惊叫之后,她翻出前一天收到的一份传真,琢磨着:“这个股份,认还是不认?”
这份名为“上海温州青联投资担保公司股份认购表”来自上海温州青年联合会,只两页。这份表单上仅仅标注着“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万元)”、“股份比例”、“ 出资方式”等等。
“这么简单?真不愧是温州人风格!”她得到这个消息已经有一周多了,至今还在徘徊,是否将闲置资金投注到这个正在筹备的平台。
“这只是初步意向,填写下认股金额和签名就可以了,至于正式操作之前,我们会召开一次股东大会。”负责登记的黄先生告诉她。
捆绑式集结
“现在已经上报到上海市相关监管层待批。”相关发起人告诉李女士。该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据一名发起人介绍,按公司规划设计,是一家类金融机构,主要以担保、咨询、投资为主要业务。青联主席周星增任公司董事长,黄晓东为总经理。股东认股以50万起,公司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目前,周星增和黄晓东分别已经认定1000万。
“组织聚集上海温青联其它会员的资历,资源优势,用足用活国家政策,共同寻找商机,运用资金优势共同参与优质项目开发投资。”黄晓东似乎看见了美好的前景。
在公司的初步经营设计中,范围大致确定为如下多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租赁及其它经济合同的担保;项目融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风险投资,金融咨询,金融中介,贷款担保。
对此,黄晓东进一步向李女士解释,服务对象集中在会员企业,帮助企业银行临时还贷或短期借贷。
“这是一种多赢的组合。”黄晓东进一步介绍,会员闲置资金实现效益扩大化,解决会员企业融资困境,用担保公司产生的效益解决青联活动经费。
目前,确定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00股,每股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预计首期到位2000万人民币。其它股份可轮番增发。
筹集资金的1亿元中,青联各委员优先参股,不足部分以青联委员企业,或在沪温企及个人集资参股成立公司,按股份比例分成。
升级版民间借贷
“这其实相当于民间借贷的升级版本。”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认为。资金在青联成立的这个平台上集结,又可以通过这个平台不断辐射到各个需求领域。这样一种模式,突破了之前民间借贷的单一性。
为外界关注的温州民间金融,此前很大程度上是在熟悉的企业主之间进行的、互通有无的“单线”联系。谁需要资金就临时性的在周围寻找一些资金。
两相比较,这是一种民间借贷的拓展。
温州比较原始和比较著名的民间借贷模式即是“台会”。 台会主下设大会脚、小会脚,层层延伸,结构像金字塔。
1984年至1987年,温州台会疯狂。
一方面,温州民营企业处在发展高速期,需要大量后续投入资金,而银行不给民企发放贷款;另一方面,台会利率高抬,许多家庭被眼前的利益所迷惑,纷纷加入台会。会主把钱源源不断地供给企业和一些个体工商户的同时,又从无数小会脚那里弄来大批资金,这样来回地滚动着,越滚越大,局面就难以控制。有的会主卷款潜逃,导致下属层层小会主们倾家荡产。
后来,以台会为引领的民间借贷经过了当地监管层的引导和整顿,开始归于平复,同时催生出了名闻全球的民营经济。
如同一直在地下潜伏的民间借贷一般,即使以公司化的形式运作,这样的“升级版”民间借贷同样难以回避这样的尴尬:这种借贷关系,即使是在会员之间进行,是否可以游离于金融监管部门之外?
按《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须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则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同质性的小额贷款公司需要严格的审批,从股东资质、内部结构、借贷利率到风险控制都有很高的门槛。而此类的借贷平台,只以两张纸,一个最简单的表格填写,就可能成为股东,进行类似的经营活动,不能不说是一种潜在的漏洞。
四大盈利渠道
“我不参与这种组织的操作,因为他们的操作模式跟我基本类似。”该青联组织一名从事创投行业的副主席告诉记者。他进一步透露,这种模式的运作,发起人主要设置了四大盈利渠道:短期资金拆借、投资收益、中介担保、咨询服务。
第一部分中介获利,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商业咨询、应收账款催收等,获取中介业务收益。这部分应该算是主业,其中包含了担保费收入。比如与银行达成协议,为会员企业,及在沪各大商会会员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因此,年保费收入可达2%-3%。
而且,在整个过程中,公司还可以发挥“典当”功能。比如,担保公司在代偿企业债务之后行使质押、抵押权,可优先获得打折的优质资产。
第二部分是担保之外的股权投资收益。这其实是一种创投式的运作。根据发起人透露,这部分相当于代客理财。比如看中了一个房地产的投资项目,股东资金可优先投入项目运作,或参股形式,或资本以固定利率收入方式。
投资主要表现为,对于资质好的企业,担保公司在提供担保服务的同时可直接投资,使企业获得担保和股权双重收益;对于一些企业前景好,但一时资金周转存在问题,担保公司可以给与企业债务代偿服务,代偿后债转股,帮助企业在短时期内搞活之后实现股权增值。
第三部分是金融服务收益。这部分主要分资金短期拆借服务和汽车贷款服务等领域。根据李女士透露,另一种盈利模式没在公示的倡议书中透露。那就是为会员企业提供资金的短期拆借服务。根据发起人设计,所有的一切操作均有律师介入规范,短期拆借也是。
比如出借给会员企业500万元,收益可分两部分。一方面根据法定利率收取,其余部分将以为企业提供泛金融服务,如财务顾问、融资顾问、信用评估等名义收取“咨询费”。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