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药制度带来一轮大的洗牌行动。
本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随着基本药物实施意见和目录的公布,五个相关配套文件也在加紧制定中,包括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指导意见,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规定,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以及完善基本药物国家储备制度。
据悉,上述配套文件的出台已有了时间表。其中,最早是8月底,包括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指导意见等;最晚是11月底,如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由于涉及目录遴选、定价、生产、流通、医院使用、医保报销等诸多环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几乎渗透到医药循环体的每一个细胞。而每一个细胞都会感到由此带来的医药体系重构的震动(也许是缘于此,在官方承诺“四月底出台目录”后的四个月,该制度才正式启动)。
基本药物制度现在看来才起了个头,这个制度最终都指向一个简单的问题:如何将看病费用降下来?魔鬼细节都在配套政策中。
物流配送:沃尔玛模式还是家乐福模式?
据本报记者从国家医改协调小组有关知情人士处获悉,除定价和医保报销政策安排外,基本制度的相关配套文件有5个。其中,作为基本药物实施的关键性环节,采购流通领域的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指导意见将于8月底出台。
“卡住了采购、流通,就部分解决了药价虚高问题。”一名卫生部门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基本药物制度的初衷是通过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即挤出流通费用,以达到降低药价的效用。
尽管日前公布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已对采购招标和配送流通有了上述制度安排,但真正操作时,还需要回答一系列问题: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现行各地药品的挂网等采购是一个体系、平台?还是单设?如何遴选配送商,是省级统一配送,还是市县级?遴选过程如何避免地方保护主义?
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目前医药物流模式有两类,一个是沃尔玛模式,又称集中配送模式,利用物流中心配送;另一个是家乐福模式,主要由供应商负责配送。前者适合农村,后者适合城市。
“城市社区医疗机构好办,但农村地区是软肋。”国药集团一名有关人士对本报记者分析,由于市场利益驱动,有规模的国内医药流通企业业务基本上集中在城市,农村市场基本上靠“二道手”转送,很少直接配送卫生院。也就是说,现有医药流通企业的经营模式,还不能满足“一脚通省”的能力。
显然,基本药物配送模式如果选择“统一”,这意味着现有医药流通企业的物流模式调整,而调整不是短期能够完成的。
“地市招标定配送,即确定配送企业的可能性比较大。”东部地区一名医药招标办有关人士对记者称,他们也在等待基本药物采购流通领域的国家指导性意见。
药物配备:有药不用或者断药怎么办?
在确定目录、解决采购流通后,如何保证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成为关键。如果医疗机构不用,该制度终将最终落空。为此,基本药物的另一相关配套文件是,在9月底出台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规定。
“医疗机构配备量是多少?会不会出现断药的可能性?”上述卫生部门专家称,之前扬州市试点社区医疗机构药品零差价,出现过类似情况。
另外,该配套文件还涉及一些问题的答案,如社区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两者有比例约束?城市大医院实施基本药物的比例是多少?
“社区临床医生用药、诊疗习惯可能面临着调整。”浙江临安市卫生局副局长杨建林对记者分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厘定307种,并规定社区医疗机构全部使用,但部分之前医生习惯的药品没有纳入,对此临床医生需要一段时间适应。
对此,医疗界专家对记者表示,对在社区能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应制订、颁布具有一定强制性的标准治疗指南,及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物配合起来,使得诊断治疗更规范,用药更合理。
据本报记者获悉,按政策规划,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将于11月底出台。“不一定是强制执行的,但至少在指导社区医生用药和诊断上,有更为统一详尽的标准和指南,对于推行基本药物的使用是有帮助的。”上述卫生部门专家表示。
除此,基本药物制度配套文件还包括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完善基本药物国家储备制度。此两项制度均在9月底见分晓。
谁来招标:有钱的还是没钱的?
从实践操作上看,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目标还面临着不小挑战。
于明德对记者分析,尽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只有307种,但“种”外还有品规之分,如中药类对症“清热泻火”的黄连上清丸,就有三品,即颗粒、胶囊、片,再加上不同“剂型”,就能延伸出数十种药品。
同时,还有《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全部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归为一类“避孕药”)的17种避孕药。另外还有数百种中药饮片。也就是说,在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产品种类达到1000多种。
“除了独家产品,真正在医疗机构使用哪些药品,还是得看招标结果。”上述东部地区医药招标办有关人士称。“一个药品最终中标的仍是三四家的产品。”
显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仍绕不开招标环节。“如果招标采购仍用现行模式,即招标只谈价格,不谈数量。仍会可能出现企业‘没药’,或者医院说企业不给供药的情况。”上述人士称。
“招标采购要解决招标主体问题,可以是医院,也可以是政府,但招标主体应该具有筹资功能。”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董朝晖对记者分析,如果没有资金的招标主体,谈下来的采购合同是“空”的。目前全民医保已铺开,但有基金支持的医保却很少能成为招标主体,“招标配套政策还有待进一步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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