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个品种入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医改新制度呈现三大亮点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经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日前,《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正式发布,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它具备四个功能:临床必需,少了它,就治不了病了;安全有效;使用方便;价格低廉。
据了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第二部分是中成药,第三部分是中药饮片,最后一部分是有关说明。
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这些具体内容。目录中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共205个品种;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共102个品种;中药饮片不列具体品种,用文字表述。目录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它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此次公布的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其他部分是目录基层部分的扩展,将会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制定出台。
据介绍,我国专门成立了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中国卫生部政策与管理研究专家委员李玲认为,新制度有三大亮点:首次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以国家的信誉为老百姓举荐药物;该制度是一个综合配套工程,多个部门联合参与并实施;制度强调了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有详细的分工计划,以便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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