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是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能够覆盖大多数常见病症,剂型适宜,价格合理,国家保障供应的药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2009年将发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两个部分。此次先行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药、中成药共307个药品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部分)》是目录基层部分的扩展,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制定出台。
此次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标包括:
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要点解读:
基本药物制度完备的时间区间很长。今年只是在30%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后初步建立框架;而到2020年才全面实施。这一目标时间距今尚有11年,这就给制度本身留下很长的回旋、变化的时间余地。
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遴选都以省级为单位集中进行,利好区域龙头(地方保护)。其中,配送环节规定要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统一配送,而大多数中小医药商业企业并不具备现代物流能力,如能严格执行,有利于促进区域医药商业的产业集中度提升。
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尽管未来还需结合医保覆盖面和支付水平的不断提升有所调整,但我们认为,这才是实质性促进基本药物在基层使用的关键。(国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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