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7日讯 记者周萃报道?中
国农业银行日前制定下发了《2009年—2010年“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是一份专门针对“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进行政策规划、制度优化、风险强化的综合性规范文件,是对农行前期服务“三农”试点工作的系统总结和提炼,是指导未来一段时期农行服务“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的基本纲领。
据悉,这是农行首次出台“三农”信贷业务专项政策指引,其适用于三农金融部管理的县域支行和总行规定可以执行“三农”信贷政策制度的市辖区支行。该《指引》的出台标志着农行相对独立的“三农”信贷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对“三农”信贷结构优化、效益提高和风险防范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指引》明确了“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应遵循“突出重点、商业经营、差异管理”的经营管理原则,并确定了县域个人生产生活、现代农业生产、农村特色资源开发、县域中小企业等8个重点营销和投放领域。
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农村信贷市场的特点,《指引》相应调整和完善了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信贷业务、房地产开发贷款、农村商品流通市场建设、教育卫生单位贷款、小水电行业、小企业和个人信贷业务的信贷准入政策,适度降低了客户和项目准入门槛,提高了政策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以抢占县域和“三农”优质客户的制高点,巩固农行在县域和“三农”的先发优势。
《指引》提出,要抓紧研发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多项“三农”个贷产品,以及季节性收购贷款、化肥淡季储备贷款等“三农”对公信贷产品,以满足“三农”客户多层次、多元化的信贷需求,同时鼓励各级行在总行政策、制度框架下,研发适用本地的“三农”和县域信贷产品,满足本地区“三农”金融市场的特殊需求。
《指引》还优化了信贷业务流程,适度扩大了对二级分行和县支行的转授权,要求设立相对独立或固定的“三农”信贷业务审查审批团队,改进评级和授信管理,进一步拓宽担保方式,以增强农行在县域金融机构中的竞争力。
针对“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强调要强化并完善信贷风险控制的组织架构;建立多渠道的风险分散、转移、补偿机制;强化授信执行;落实信贷风险控制责任制以及加强重点投放领域贷款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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