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卢晓平
“未经批准投资股票,且造成严重损失”,昨保监会一纸罚单,使得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在违规投资上被处罚的首家公司。
2009年上半年,中国保监会对安华农险及其部分分支机构实施了综合性检查。
经查,安华农险存在以下主要问题:未经批准投资股票,且造成严重损失;财务数据和偿付能力报告不真实;向保监会报送虚假报告、文件和资料;以关联借款违规运用资金;虚增实收资本等。
据了解,2007年10月,安华农险在未取得保监会批准的股票投资资格情况下,委托其股东吉林名门电力实业集团公司购买另一股东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市公司吉林
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78.23万股。
安华农险通过名门电力投资吉恩镍业股票应于2007年末按股票市价计价核算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资本公积2,439.91万元,但公司计价核算增加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导致虚增2007年度收益、多计2008年度损失。
2008年吉恩镍业股价持续下跌,但安华农险未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会计处理,直至12月30日卖出全部股票,该行为导致安华公司2008年1至3季度末分别虚增资产和净资产3552.04万元、1.02亿元和1.36亿元。最终使得公司2008年1-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虚增认可资产1.72亿元(按投资资产账面价值的95%认可)。
针对安华农险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中国保监会依法进行了处罚。给予安华农险警告、限制除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资金运用范围6个月、罚款80万元的处罚;责令撤换董事吴术、董事郑万起以及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郑克国;给予原董事长宗国富、董事刘志强、财务部经理刘慧萍警告处分,通报批评原总经理周建辉,并限期安华农险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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