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胡婧薇 上海报道
未来,信贷类、信托类理财产品将会有再担保公司为其做二次增信。8月27日,上海金融业服务中小企业洽谈会传出消息,刚成立的上海再担保有限公司,正在与一些金融机构商议,将为包括理财产品在内的金融产品提供再担保服务。
“除了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再担保外,我们也在考虑以市场化方式运作一些比较创新的业务,如对金融产品的再担保。对象包括保险产品、债券类产品、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目前这些都在接触之中。”上海再担保公司董事长乔忠义在挂牌仪式后说。
“再担保相当于为理财产品进行增信,金融机构可借此设计更多类型的理财产品,客户也能增加投资的信心。”一家信托公司负责高端理财业务的人士表示,在国外为理财产品增信已比较普遍,如CDS由ING集团进行保险就是一种增信。
理财产品的再担保模式
在金融产品再担保服务中,上海再担保公司也将对为金融产品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进行再担保。
“就理财产品的再担保服务而言,有两种可能。一是发行机构现有的产品,我们提供再担保;二是业务成熟后,我们和发行机构联合起来再创新一种产品。”乔忠义说,再担保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方约定比例承担责任。
汉口银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冷利民认为,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目前一般分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保证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三类。“是否有担保可以从产品名称来判断。非保本浮动型产品意味着银行不会做出担保,保证收益型由银行保证本金和收益,保本浮动收益则是保证本金不保证收益。”
保证收益型的产品,如果发生亏损由银行自己承担损失。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以信托贷款类产品为例,产品出现之初,银行曾做出担保措施。随着监管层对此类产品转移风险的要求,无担保措施的产品开始增多。
有担保措施的理财产品也分为几种情况。在一些证券投资类理财产品中,有担保公司对“CPPI(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保本技术进行担保,但出于对担保公司资质的要求高,这种合作面临瓶颈。
西南财经大学理财和信托研究所张星和唐丽琼认为,目前担保措施较多见的是信托贷款类产品,就了解情况来看,担保措施并不是针对理财产品的本身,而是对资金使用方的资金到期兑付进行担保,而且这种担保也“多数由贷方关联公司进行,纯粹由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况也很少见。”
结盟多家银行
有业内人士认为,信托贷款型产品由银行正常类贷款转移,而其他由银行自己担保的保本型产品,大多也是银行认为很安全的产品,因此担保措施看起来并不是十分需要。
但也有人士对理财产品安全性提出疑虑。前述高端理财业务的人士认为,目前市场发行的理财产品仅有发行机构内部对其进行风险评级,虽然银行内部一般分五个级别,从“无风险或风险极低”到“高风险”,但由内部制定的风险评级其实并没有说服力。
冷利民近期曾设计带担保措施的信托贷款类理财产品,他表示,由于银行不承担责任,即使信托贷款类理财产品带担保也仍是非保本类型,如果企业无法偿付贷款,由担保公司承担责任。
“即使有担保公司担保,理财产品还是可能存在风险。如果担保公司也破产或不履行担保义务,投资者需要自己承担损失。”冷利民说。
目前全国大约有七八家再担保公司,鲜有尝试对金融产品进行再担保。乔忠义认为,上海国际集团在此具有优势,“再担保公司成立前对金融产品再担保已有较多考虑,因此再担保公司成立后,立即将这个想法付诸实施。”
作为上海再担保公司46%股份的持有者,上海国际集团旗下有银行、证券、信托等各类型金融机构。
上海再担保公司成立当日,交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和工行与其签署了合作协议,这几家银行很可能成为该公司推出金融产品再担保服务的合作银行。交通银行在27日的洽谈会专场信息发布会上也表示,正在与再担保公司进行新型化业务合作,为债券类产品、理财类产品、资产证券化类产品、信托类产品提供再担保服务。
尽管目前担保公司在理财产品的担保措施中,乔忠义认为,待理财市场培育成熟,再担保也将有很大发展空间,可以在信托、信贷类以及更多产品中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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