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浙江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录入和查询的范围,将扩大到所有行业和领域,不再受到原有五个领域的限制!”省检察院有关人士今日向媒体披露,此举意在进一步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市场导报》记者获悉,上述措施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同步实施有关。该规定明确指出,取消对行贿犯罪档案录入范围和查询领域的限制。这意味着录入和查询的范围由过去的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政府采购等“五大领域”扩展到“全领域”。
据了解,2002年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首创全国第一份“行贿人黑名单”、建了立“行贿人资料库”并在建筑行业开展行贿档案查询。此后《浙江省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对在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者实行市场准入限制”及“探索建立职业资格限制和剥夺制度,限制其从业资格”。
2003年,我省出台办法,对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开展记录和公示。
2006年,最高检决定,将此项工作由建设领域扩展到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领域。对1997年刑法修订实施以来,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裁判的发生在五大领域的四类案件(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和介绍贿赂犯罪案件)建立档案。当年1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正式对外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有关统计显示,浙江省目前已录入案件资料717条。全省检察机关共已受理查询7230次,被查询单位60748个,被查询个人63179人。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被处置的单位有102个(次),被处置的个人有72人(次)。有关主管部门和建设业主对这些通过查询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分别作出了限制进入招投标市场、取消评标专家的资格等处理。
浙江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修杭生告诉《市场导报》记者,单位和个人今后均有资格到检察机关查询所有行业和领域的行贿犯罪档案。对符合条件的查询申请,检察机关将在受理后三日内书面告知查询结果,并提供行贿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和犯罪数额、判决的时间和结果、共同实施行贿犯罪中的被查询对象的相关情况等内容。
“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招投标、公共采购、信贷审批、医药购销等环节贿赂犯罪高发易发。”修杭生指出,检察机关希望有关行业部门能充分利用这一系统,针对以行贿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查询掌握情况,给予必要公正的处置,剥夺和限制行贿者的资格、机会、利益,使行贿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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