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近期没有调整
■本报记者 郭锦辉
近日,部分媒体转载《上海证券报》的报道,称发改委有关人士接受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工业经济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发改委将尽量减少成品油调价频率,这一做法也并不违背现行定价机制的原则”。
国家发改委表示,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做好成品油价格管理工作。
按照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7月29日,国家发改委曾据此将成品油价格每吨下调220元。
截至8月26日,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的移动平均价涨幅已达11.05%。国内成品油价上涨的条件已经具备。不过,按照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本该上调的国内油价并没有上调。
“按照规定,调价的条件肯定够了。国家发改委之所以没有调价,主要还是应对投机。规定说的是‘可’相应调整,并没有说一定要调整。”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拖几天调价可以增大投机的成本和风险。
近期,水、电、成品油、禽蛋、液化气等商品价格出现上涨预期或已有上涨,此外,受信贷高速增长、股市房市价格迅速回升等因素相互叠加,社会通胀预期有所增强。
国家发改委近日曾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价格监管,努力稳定重要商品价格,审慎出台调价方案,尤其要避免出现集中提价、提价幅度过大,增加群众负担的现象。而8月以来,国家发改委已经出台多份规范价格的文件,对水价、油价、液化气、有线电视收费等价格作出规范,遏止地方涨价冲动。
此外,得益于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石油公司炼油板块上半年获得了巨额盈利。业内人士据此分析,稳定价格、避免投机、遏制通胀预期、石化企业盈利好转等都是造成本次成品油调价没有按时进行的原因。
“目前的成品油价格机制挺好。拖几天可以,但如果拖太久,机制就没有意义了。”林伯强认为,本次调价将不会太大,预计上调幅度不会超过上次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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