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应从三方面着力
■对策研究■应宜逊
当前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主要应当致力于促进5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贷款”的发放致力于让民营中小企业也能“享受”直接融资。
一、坚定政策方向,要把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引导资金“向下走”作为一项长期不变的国策
我国的金融政策应当始终不渝地引导资金“向下走”,使资金更多地进入县域、流向低端客户,如民营中小企业、微小企业、农户等等。要采取“标本兼治”的综合性措施,要充分发挥市场金融的作用,同时也要辅之以必要的“倾斜”支持政策。
还应注意,不要把“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与“金融支农”对立起来。这两者是引导资金“向下走”过程中的不同层次,应当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统一在引导资金“向下走”的国策里。
二、在现行金融体制下,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有效措施
促进小型银行机构健康发展,并且帮助、督促其进一步合理市场定位。这里,“小型银行机构”是指农村信用社(包括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总资产不足1000亿元的城市商业银行。囿于其规模小,只能与大银行“错位竞争”,因此它们是发放“小企业贷款”的主力军。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那些市场定位合理的小银行加快发展。而对于那些市场定位偏“高”的小银行,则应从机制、理念、技术等三个方面帮助、督促其改进。
加快发展村镇银行。从已有的实践经验看,办好村镇银行的关键在于:选择资质良好的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并且确保其主导地位不受侵犯。“资质良好”是指,自我约束能力强、不良资产率低、又有良好的贷小户的机制、理念、技术。目前,应当结束“试点”,转入“正常发展”。停止要先将“指标”报国务院审批的做法,改为只要省级政府承诺承担风险处置责任,便可以由银监部门直接审批。争取早日达到全国2000家的初步目标。
要用相对稳定的优惠政策引导资金“向下走”。“贷小、贷农”的费用大,成本高,容易亏损,这是一些小金融机构偏好于“垒大户”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要引导资金“向下走”,必须有相应的优惠支持政策配套,“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是不现实的。
适当调整邮政储蓄银行资金的管理办法。目前规定,邮储银行的资金“卖”给其他金融机构后,只能作为“同业存款”用于支付清算,而不能作为“一般存款”用于放贷。对此,应作适当调整。邮储银行的资金“卖”给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县域银行机构后,允许作为“一般存款”用于放贷。这样,便可以大大减弱“抽血机”作用,大大增强农信社和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进而增加对中小企业及其他低端客户的支持力度。
严格查处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楼市。这种查处应当经常、严格。这不仅是促进股市、楼市健康发展的必要举措,而且对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大有裨益。因为,这会使投向实体经济的资金变得宽裕,进而使得大中型银行有可能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
科学、健康地发展担保公司。为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发展一批担保公司是必要的,但是也必须看到担保公司的“局限性”。一家担保公司,如果缺乏获取企业信息、抵御信贷风险等方面的特有手段,那么,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就不可能强于银行,其担保业务便难以持久;进而,往往不是被不良贷款压垮,就是“改行”搞其他业务(如放贷)去了。
因地制宜,鼓励金融创新。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县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背景差异甚大,因而在引导资金“向下走”的国策的推行中,还需要因地制宜,鼓励金融创新。尤其是在发展真正意义的“合作金融”及“引导民间借贷阳光化”中,更是需要因地制宜地创新,不可“一刀切”。
加强与完善金融监管,“协调”好“一行三会”关系。考虑到金融业今后的“综合经营”趋势。因此,最佳的方案恐怕还是让“一行三会”以某种方式重新“合并”起来,尤其是让央行与银监会“合并”起来。
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开放股票一级市场,让中小企业也能利用股市筹资。应当允许企业法人与自然人依法发起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会发行股票,并且实行登记制,无需审批。同时,“上市”与“发行”分开,公司“发行”后,必须经“公告牌市场”、“柜台交易市场”等台阶的考验,逐级胜出才能进入主板、二板或者创业板。
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起组建村镇银行,以造就一批真正的“草根”银行。形成一批真正的“草根”银行,更好地服务于低端客户,才能大大加快村镇银行发展进程。同时,还有助于促进金融企业家的成长,这正是促进金融体制最终完善所必需的。
尽快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发展地方性小型银行机构,尤其是开放村镇银行后,迫切需要存款保险制度配套,以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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