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级债新规松动
银行次级债疑问尚未全部厘清。
9月3日,银监会表示正在研究拟对银行相互持有次级债务资本工具分年从附属资本中扣减。
而接近监管部门人士透露,除次级债“逐年扣减”调整外,讨论较多的还包括次级债发行规模占核心资本的比例。
意见稿中,将此比例规定为主要银行25%,其他银行为30%,而此前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比例为50%。
另外,对混合资本债券等是否也要逐年递减,上述人士透露,混合资本债可能会比次级债的规定还要松,原因其资本属性相较次级债更强,两者可能会区别对待。
上述人士表示,更多细节,银监会正在加紧研究,目前未有定论。
主要征求四条意见
银监会于今年8月中旬下发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知情人士透露,该征求意见稿8月25日刚由商业银行汇总至银监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
主要征求意见有四条:一是,主要商业银行持有的次级债务和混合资本债务等监管资本不能超过核心资本的25%,其他银行不能超过30%;二是,商业银行持有另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务和混合资本等监管资本,持有的单家银行发行的不能超过自己的核心资本的15%,加总持有不能超过自己核心资本的20%;三是,附属资本中应全额扣除本行持有的其它银行的次级债务和混合资本债券等监管资本工具额度;四是,主要商业银行核心资本超过7%才能发行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其他银行需超过5%。
监管的意图是提高资本质量,提高抵御风险能力,但同时上半年大量信贷投放消耗了大量资本,银行业的平均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降低至11.4%和8.8%,其中股份制银行则降至9.7%和6.7%,例如浦发、民生、
深发展的资本充足率都已接近8%的监管红线。
如果上述条款马上实施,这些银行无疑是“岌岌可危”。
一股份制商业银行高管认为,近期银监会召集了在京的国有大行,听取他们的意见。业内普遍希望该政策实施能够“新老划断”,“我们之前发的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利率较高,如果现在降低比例,则需要忍受原来较高的成本,这不太合理,同时,我们的制度法规理论上也应该不追溯。”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纽曼在中期业绩发布会上也表示,希望次级债新规适用以后的发行,而不作追溯,并希望能采取渐进方式实现这一改变。
上述股份制银行高管还认为,要实施新政策,还必须给商业银行提供其他补充资本的渠道。如,如果要提升核心资本比例,上市银行势必需要增发A股。而以目前的资本市场情况以及A股增发审批制度来看,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的渠道并不十分通畅。
更多考虑股权融资
今后随着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的优势减弱,银行应该会更多考虑股权融资。比如增发和配股以及引进投资者等,这将有助于银行提高核心资本。
实际上,减少对次级债的附属资本补充路径依赖,减少互持,力求更多补充核心资本,正是监管层本次修订意见的初衷之一。
但相较于次级债等附属资本补充,股权融资的股东回报率要求会更高,如果银行不能达到要求,就会导致股价下跌,公司市值下降,并对净资本回报率构成影响。
不过几家股份制银行高管透露,对于他们的建议目前银监会还未有正式回复。
中信证券测算,资本充足率下降1%,约可能影响超3.5万亿信贷投放,并且加大了银行股权融资的压力。
而中金公司测算,贷款潜在发放能力的影响约为6000亿元至7000亿元。中金认为,目前大行次级债发行量较大,60%-70%的次级债由四大银行互持。如果该项通知最终实施,部分中小银行受制约明显,但大行资本充足率还保持在较高水平。
“因此,我们希望资本充足率新规能够综合考虑对行业的影响,建议逐步实施,而非一下子到位。”另一位股份制银行资金部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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