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家们心中有数,业务和风控,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于是乎,上半年冲在前面的是对公、个金、授信等前中台人员;而风水轮流转,下半年忙碌的则是银行稽核、内部审计等后台人员。
(本报记者 陈昆才)8月下旬,审计署的审计调查队伍入驻前,一家国有大行刚结束了一场长达三个月的专项稽核。
此次稽核调查的是自2008年以来发生的公司授信业务,包括贷款、票据、国内信用证等。
9月10日,一家大型上市银行江苏省分行人士透露,该行正在开展内部审计;另一家大行上海分行人士称,该行内部的风险排查工作已于8月底完成,范围涉及项目资本金落实情况、票据业务等方面。
通过自查风暴,潜伏于信贷冲动下的各种问题浮出水面。如前述国有大行的专项稽核查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授后管理工作不到位、资金流向监控存在不足、对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够严格、会计核算不规范等。
而稽核结论中提出的两大关注事项:一则是关注委托开票业务的合规性,二则是项目资本金落实到位。
各行都面临着共同的难题——如何在审计署到来之前,把有瑕疵的贷款落实到位。
8月底,一家大行信贷人员透露,他所做的工作中有一项就是,规范借款企业的股东借款问题,如果借款企业用股东借款来补充项目资本金的缺口,都需要重新来过,退回股东借款,重新落实项目资本金。
“过桥”项目资本金迷离
银行自查锁定的均为关键环节。
8月以来,部分中小银行上海分行纷纷开展与案件防控相关的风险排查工作。其中,一家股份制银行将单位账户、员工行为、票据业务列为重点排查对象;另一家上市中小银行的排查内容则包括公司条线授信真实性检查、重点客户走访、担保真实性核查、贷后管理落实措施及票据业务合规性检查等方面。
天量信贷的背后可谓是“泥沙俱下”。在银行业掀起自查风暴中,违规行为自然无处遁形。上半年“信贷冲动”的故事里,银企的微妙关系,或可从以下两宗案例管窥一二。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2009年2月到5月期间,一家国有大行南方某支行向广州一家热电有限公司发放了4.18亿元贷款,用于一期项目建设。
虽然银行放款审核人员审查贷款条件落实情况,并准备放款之时,项目自有资金尚未到位,但他们仍将这笔贷款进行了批出。
在此情况下,企业向银行承诺,将于2009年6月底前落实自有资金事项。
企业自有资金未能如期而至。这家企业的理由是,由于办理增资手续时间较长,所以,截至2009年6月末仍未能办妥。
信贷员自有辩护之词。据一位知情人士转述,该信贷员认为,事实上,这家企业的股东已于2009年6月11日汇入5.32亿港元,但由于其外汇增资手续没有完成,导致该笔资金一直挂账处理,无法进入验资户。
无奈,企业最终考虑到资金成本与安全问题,2009年6月25日按原汇入路径退回。
银行稽核检查人员认为,由于资本金未落实到位,项目存在一定外审风险,建议继续跟进该企业的二期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外审风险’,说白了就是万一审计署或银监会来查,这笔贷款很可能就撞到枪口上了。”一位业内人士一针见血地说。
以房地产项目贷款为例,“尽管按要求,企业自有资金应达到25%,然而实际上常常是零杠杆。” 一位资深的银行信贷人员表示,他们的做法是,用股东借款来达到符合要求的资本金后,到银行贷款。而实际上,银行贷款的金额才是真正项目的总投入。
不过,有的企业在合同上露出“马脚”。一位在四大国有行负责多年放款审核的人士透露,“我们发现,在项目合作书上的总投的金额和放款的金额居然是一致的。”
开票业务“循环结”
票据业务不规范操作折射出来的问题,同样让人触目惊心。
另有一家家电类综合集团股份公司(下称“T公司”)自2009年以来以委托开票的形式在珠三角地区一家国有银行分行代5家企业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42张,开票合计金额为6220万元,均以信用方式办理。这家银行的稽核人员发现,其中4家没有资料证实为T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根据记者的调查,其融资路径具体为:T公司通过与其他企业签订票据委托协议,由其他企业提供与第三方公司的贸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并支付开票手续费,然后再以T公司的名义,向银行申请开立第三方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
如,今年4月,一家工业公司(下称“A公司”)以T公司的名义在银行开立了5张银行承兑汇票,合计金额352万元。其贸易背景为A公司,与另外7家企业签订的贸易合同及相关的增值税发票,并没提供相关T公司与这7家企业的贸易背景资料。
一家大行上海分行的对公客户经理称,类似于T公司这样的大企业代其他企业开票、贴现,是较为常见的现象,这类公司实际上充当了融资平台的角色。
但缺少贸易背景的开票,在上半年并非一件稀奇事。为了在短时间内能放款,一线的信贷人员称,“没有时间到现场调查。”
“一家公司到银行里开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然后以另一家公司的名义到银行贴现。贴现出来的资金为这家公司提供了更高的保证金以后,开立更大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再继而去银行贴现。几家公司背后的控制人只有一个。”一位银行资深人士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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