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新一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批准成都市知识产权局等6家单位在本地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继2008年确立首批试点之后,在全国范围内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再次推进。
新一轮试点工作自2009年9月起,为期3年。
进入新一轮试点工作的单位有四川省成都市知识产权局、江苏省无锡市知识产权局、浙江省温州市知识产权局、湖北省宜昌市知识产权局、广东省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和东莞市知识产权局等6家单位。根据新一轮试点工作的要求,各地将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的作用,推动知识产权资本化与产业化,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支撑。
此次纳入试点的地区不仅具有区位优势明显、创新型中小企业聚集的特点,而且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市场机制发育相对成熟,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融资的需求较为迫切。试点地区将根据当地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探索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多种融资模式,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着力破解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有效结合。
据了解,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单位深入企业调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认真研究并出台相关扶持措施,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市场环境,初步确立了“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工作机制,有力地帮助了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实现产业转型、渡过金融危机。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