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讯(周亚楠) “截止到2009年8月底,5·12汶川特大地震陕西灾区农村民房已开工12.1万户,已竣工12.1万户,占重建总任务的99.6%。一般损坏房屋的修缮任务已于去年底全部完成。”9月17日上午,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李保存在介绍该省地震灾区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时如是说。
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陕西省10个市、92个县区不同程度受灾、全省因地震倒塌和严重损坏的农村居民房屋需重建的共12.1万户,需修缮的一般损坏房屋共24.1万户。
6月25日,陕西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地震灾害受灾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对重建各种原则、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此项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2009年目标考核任务。7月30日,陕西省政府召开了灾后恢复重建动员会,与市县签订了恢复重建目标任务责任书。省民政厅也与灾区市民政局及县区民政局分别签订了任务书,先后下发了5份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派出30多个工作组赴灾区检查指导恢复重建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农村民房灾后重建工作,解决灾区人民的实际困难,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农村居民倒、危房屋重建,在国家每户补助1万元的基础上,省上再补助5000元,市、县补助5000元;对住房受损需加固的农户,除执行中央有关补助政策外,每户再补助1000元,省市县按5∶3∶2比例分担;重建对象中的特困户,省上再给每户补助1万元。重建期间,共筹集重建资金8亿元,其中,中央重建款10亿元、省财政重建资金8亿元、省红十字会投入募集资金1.8亿元、扶贫资金8340万元、省慈善协会投入募集资金1000万元。
截止到2009年8月底,全省地震灾区农村民房未开工的54户,开工未完成的354户。以上54户计划2010年5月底前完成。开工未完工的354户,都是举家外出务工户,已全部与乡镇签订了合同,计划今年春节前建成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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