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昭
广东将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带动就业等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昨日提请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草案)》(下称《办法》)中提出,广东将加大对就业的政策扶持,以促进社会就业和创业。
“广东是就业大省,也是农民工第一大省,目前全省有社会从业人员达5400万,居全国第一,面临的就业形势比较复杂,矛盾比较突出。”广东省人大财经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其中,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现象尤为突出。“经济增长和用工需求无法适应劳动力增长的需要。”
对此,《办法》中提出,广东将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带动就业制度,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应当对就业岗位变动、人力资源配置等内容进行评估,审批项目时应注意项目对就业的影响。
与此同时,《办法》扩大了广东就业扶持基金来源,在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基础上,明确了失业保险基金可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用于促进就业;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持续补充机制,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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