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消息针对女大学生持有创业板“过会”公司宝德股份180万股的媒体议论,一些市场人士认为,作为年满18岁且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该持股行为合法合规,合情合理,把其作为炒作的兴奋点,无非在于放大了其大学生的身份。
日前,刚刚获准“过会”的宝德股份,因为一名叫赵紫彤的女大学生持有该公司180万股股权,存在5000余万元的浮盈的预期,受到一些媒体的关注,并延伸了一些缺乏事实依据的猜想。
一些市场人士认为,综合宝德股份的信息披露以及媒体的报道,宝德股份作为纯民营企业,既无涉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又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该大学生的家长是特权阶层,不存在所谓权钱交易的可能。企业已经如实披露了转让的事实,说到底,转让与否是企业自己的事情。
也有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该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了,这个明显不同于“娃娃股东”,目前,并没有法律方面的禁止性条款表明大学生不能够持股。另外,一些父母喜欢按照中国式的方法,把家庭性财产寄于子女名下,是再正常不过了的事情,就像一些父母购置房产,喜欢将子女的名字一同写上房产证一样。
宝德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还特意表明,经保荐机构核查,此次股权转让行为系赵敏、邢连鲜夫妇二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上述股权不存在以协议、委托、信托或其他方式代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利益输送行为。
另外,一些投资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媒体对于“大学生也享同等待遇”和“大学生何来巨资”表示难以理解,其实是误读与曲解了事实的本质。事实上,受让股权的主体本质上应该是该大学生的家长,只是该家长把名分让渡给了自己的子女而已。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