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将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国家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加大金融对消费的支持力度,这就为消费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9月27日,由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和花旗基金会共同发起的中国消费论坛上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钱颖一说。
钱颖一表示,近年来我国的消费金融发展获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在规模产品和服务等方面还远不能满足个人消费的需要。在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相关法律的制订、产品开发、销售分销渠道、风险管理以及个人金融知识的培训和教育等方面都亟待完善。
消费驱动正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消费、投资、出口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消费作为经济的出发点和基础,是维持社会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
从社会发展的规律看,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初期主要是由一套高储蓄率促进增长,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将由供给经济转向需求经济,由投资拉动转向消费拉动。发达国家居民消费一般占GDP70%的水平,教育、信息、文化消费是居民消费的重头,能够带动第三产业蓬勃发展。
“从中长期来看,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居民收入和家庭财富的不断增长,城镇化程度的提升,消费需求结构的重大改变,随之而来的必将是个人消费在总量上爆发性的增长,在结构上进一步优化和升级。”中国
工商银行总行执行董事张福荣说。
张福荣表示,居民收入和家庭财富的不断增长,消费需求结构将重大改变,个人消费在总量上将迎来爆发性增长,结构上也将进一步优化和升级,银行业将是推动中国消费的主要力量。
这体现在:一是业务范围扩展,全国消费信贷规模从1997年是172亿,发展到2008年末的是37000亿,10年来增长了200多倍;二是服务渠道日益多元化,商业银行的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固定电话支付等一系列新型支付手段应运而生;三是消费文化的改变,比如信用卡已经成为国内最为普遍的支付和消费信贷工具。到2008年末,全国发行信用卡1.42亿张,消费金额1.1万亿,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比14.8%。
“在构建金融消费体系的过程中,应该充分重视保险机制的作用,提高居民的风险保障水平。”中国人保集团总裁吴焰强调,“城乡消费水平差距过大。农村不具备城市金融服务提供给居民的住房、车辆、个人消费贷款,能力相对薄弱。”
城乡消费不但有差异,还有不同的消费水平。城市金融服务可以给城市居民提供住房、车辆、个人消费贷款,而农村这方面的能力非常薄弱。
吴焰提出,在构建金融消费体系的过程中,一是应该充分重视保险机制的作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居民的风险保障水平;二是充分发挥保险机制作用,如何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市场,特别是城乡巨大差异的市场给启动起来。我们讲消费时往往忽略城乡消费的差异化;三是充分发挥保险机制作用,提供信用征集服务,合理分担信贷风险,对通过消费信贷发展、巩固和培育消费增长点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提供信用征集服务,合理分担信贷风险,对通过消费信贷发展、巩固和培育消费增长点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此外,规划资产结构意义非凡,譬如保险所具备的理财、保障以及受益人可转换等功能起到关键作用。”吴焰进一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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