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招标不能“包打天下”
通过招标完成政策性银行职能转型,在可预见的将来,尚难以在政策性融资的领域内“包打天下”。招标模式存在三方面问题:
首先,招标模式如果由专门的招投标机构完成,那么,该机构需要建立全套的组织体系,如此,该机构客观上又会成为一个新组建的政策性金融机构,造成资源浪费,且政策性金融体系又回到“双轨并建”的模式上。
另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在商业银行中标政策性融资项目之后,如何解决商业性金融业务和政策性金融业务在同一机构内部经营所带来的利益输送或者责任归咎问题,既要防止以不确定性为名将商业性业务的亏损转嫁到政策性金融业务之中,也要防止为达排挤竞争对手在投标时压低价格后再用商业性金融盈利弥补政策性金融业务亏损。
目前,一些专家学者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以建立专门账户的方式,将商业性业务与政策性业务严格分账经营。这种方式在一般道理上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上述情况出现。但具体操作起来,一个金融机构的种种固定成本和公摊费用如何在不同账户间分摊,仍会有一系列模糊不清之处和可“浑水摸鱼”的空间。
此外,大陆特定产业和领域的政策性资金的需求,具有长期性和发展性,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资金需求是不一样的,即使是同一种政策性金融业务,也是随着时间、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资金需求特征。因此,政府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开展需要建立动态长效机制。但是,招投标方式上的政策性金融动态长效机制的建立会比较困难,因为招标机构、招标环节的专业特性和利益倾向会必然地要求维护操作方案、业务范围和流程的稳定性,那么,为了实现超越这种“求稳定”的格式化眼界的政策性金融动态改进和可持续“与时俱进”,势必还需要赋予另外一个主体来研究、掌握,实现生活中是不适宜交给招标机构本身承担这种任务的。在不存在专门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情况下,这可能又要成为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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