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操作办法(试行)》从本月1日起实施,由于“十一”放假的缘故,从昨天起,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布全市19个区(县)的管理部才正式开始受理公积金付房租的相关申请。
受理申请首日,不少受理点未成功受理一单申请。
部分受理点首日“零申请”
“今天上午到现在,来咨询的只有两三人,而初判符合申请条件的只有1个。”昨天,卢湾区管理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用市场租赁方式租房必须符合每月房租高于家庭每月收入20%这个条件,因此各种备案登记和调查审核工作必不可少。“提供相关证明、发票备案登记后,还要接受约3天的调查,只有全部符合才能真正适用这个条款。”截至昨天下午4时,前往静安区管理部咨询的市民不足10人。工作人员坦言:“如果是上海人的话,基本不会动用公积金租房的,毕竟买房子更需要公积金。”
与中心城区相比,部分郊区公积金管理部则显得非常清闲。采访中,记者更是成了在奉贤管理部询问公积金付房租的“第一人”。工作人员介绍说,由于郊区房产租赁需求本就不如市区旺盛,新政策在这里遇冷并不意外。
要开票?通常要房客来买单
从昨天各受理点的咨询情况看,不能提供合法的租房发票,是大多数意向申请者面临的最大难题。据了解,为了避税,目前在本市房屋租赁市场,大部分房东在收到房款后只提供收据或收条,几乎都不愿前往私房出租代征点开具发票。
记者在黄浦区外滩街道个人房屋出租税收征收点看到,自9月份以来,“房东”开具的发票已有厚厚一叠。不过,据介绍,这些发票主要是一些单位员工居住出租房的租赁发票,“因为这些员工可以向单位报销”。
记者致电中原地产、信义房产等房产中介门店,当记者以租房客身份向对方询问能否用公积金来还房租时,中介人员不约而同地建议记者“三思”。“用公积金付房租,只要符合条件,理论上并没问题。但开具租房发票势必会产生票面金额5%的税金,没有房东肯承担这个支出的。”信义房产中介人员表示,这部分税金肯定要由租房客自己来承担,“一般来说房东会在合同中写明税金由房客来承担,当然,如果不写,那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房东势必会把这部分钱加在房租里”。
是否合算仍有争议
记者在网站注意到,在租房者中,有关用公积金付房租是否合算的争论仍非常激烈。不少网友认为,用公积金还房租将影响到今后公积金购房的贷款额度。有网友指出,上海在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基本按照账户余额的40倍来计算——这意味着在公积金贷款上限以内,每提取1000元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将牺牲未来40000元优惠利率贷款的额度。此外,要为开具租房发票而多交一笔税款,也让不少意向申请者望而却步。
不过,也有网友指出,如果短期内无购房意愿,且手头现金流确实吃紧,用公积金付房租的方式来“救救急”未尝不是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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