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模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景明佳园大门附近,有一家名叫“任我行”的房产中介门店。记者前去探访该小区二手房买卖情况时,汪姓老板表示:“只有出租的,很少有卖的。”南京市允许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出售的政策出台快一年了,他这里才卖了两三套经适房。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与政策要求“经适房出售溢价所得的50%将上缴给政府”有关。缴纳溢价带来的压力,使大批经适房主被迫选择以租代售,而经适房出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鉴于经适房陷入的尴尬境地,房管部门酝酿诸多新的住房保障政策。
经适房1年只卖了112套 2008年11月25日,南京市出台了《关于贯彻〈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明确表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允许上市出售。不过,出售溢价所得的50%,要上缴给市政府。
南京市政府允许经适房上市买卖之后,经适房的成交数量却一直有限。记者从南京市房改办了解到,南京市2002年建设竣工、2003年左右交付的经济适用房,共39752套。这些经济适用房都满足购房满5年的标准。然而新政实行近一年,截止到目前,南京市上市成交的经适房只有112套。而目前南京市二手房每天成交量在300套上下。
在成交的112套经适房中,约有90套经适房属于征地拆迁补偿所得。按照规定,征地拆迁补偿取得的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的产权调换房上市的,免交收益,土地性质仍为划拨土地。需要缴纳50%溢价的经适房,只成交了20余套。
在“任我行”中介门店内,告示板上都是景明佳园的出租房源,仅有几张出售房源信息。“现在问的人多,买的人少。”汪老板告诉记者,允许经适房上市的政策刚出来的时候,他们的门店里一下子挂出去30多套待售的房子,全部是景明佳园里的。
业主算账售不如租 据了解,目前景明佳园毛坯房房源价格已卖到了6500元/平方米。
57岁的刘师傅是景明佳园第一批入住的业主,他们家原先居住在华侨路,2000年被实施货币拆迁,25平方米的住房获得了5.2万元的补偿。刘师傅告诉记者,按照当时的政策,他们花费了11万元购买了一套景明佳园7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刘师傅现在的经适房已达到了满5年的要求,可上市出售,不过要缴纳50%的溢价,出售明显不如出租划算。刘师傅算了一笔账:按照现在的行情,70平方米的毛坯房能卖40万元左右。扣除当初11万元的购买成本,该套经适房的溢价是29万元。缴纳完50%的溢价和个人所得税后,刘师傅真正所得只有14万元左右。
按照景明佳园现在的出租价格水平,70平方米的两房,一个月的租金能达到1200元,一年能获得1.44万元左右的出租收入。如果出租顺利的话,只要出租10年,就能赚回当年买房子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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