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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五矿邯邢局两家铁矿2008年8月28日取得由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然而,这两家铁矿却早在2007年就开始向尾矿库非法排尾。图为2007年11月,北洺河铁矿的排尾管道在向尖山北尾矿库排尾。张春华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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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洺河河道南侧的河滩成了北洺河铁矿非法排放尾矿的地方。图为用尾矿碴围起来的堤坝,中间是白色的尾矿浆。本报记者 李新民 摄 |
编者按:国务院国资委于2007年岁末下发《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中央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利益相关者和环境负责。”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表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的表率。
”
本报今天刊发的《中国五矿邯邢局两铁矿:非法排尾祸企殃民》的报道告诉人们,个别央企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不仅没有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反而成为损害“利益相关者和环境”的典型。
一中央企业下属的两家国有铁矿,在尾矿库尚未验收、更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际,便非法排放尾矿浆,造成下游一民营矿山企业透水关停;随后,两家国有铁矿改道排尾,其中一家居然将尾矿排入附近的河道,河滩农田被占,环境严重污染,附近村民上访不断。
这起发生在河北省武安市的央企非法排尾祸企殃民事件,在当地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国企大矿非法排尾,民营小矿透水关停
位于冀南太行山东麓的武安市是“全国四大富铁矿基地”之一。这里既有中国五矿集团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简称五矿邯邢局)所属的国有大铁矿,也有众多民营小铁矿。
武安市矿山镇金祥联办铁矿(简称金祥铁矿)是一家民营小矿。据这家小铁矿的负责人张春华介绍,2007年10月23日,金祥铁矿突然发生大面积突水,井下人员迅速撤离,并组织人员全力排水。
但井下水量之大令人吃惊,原来排水量不足50立方米/日,如今竟高达1200立方米/日。2007年11月10日,金祥铁矿请来具有国家甲级资质的安全评论机构——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察院的工作人员,在邯郸市诚信公证处现场监督和公证下,取水样调查突水原因。
2007年11月26日,地质勘察院出具《突水调查报告》认定:金祥铁矿“突水通道为奥陶系中统灰岩岩溶裂隙,突水水源为距该矿上游约60米的尾矿库。”报告认为,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有可能引发突发性的大的突水灾害,并发生巷道垮塌、掩埋事故。”
张春华告诉记者,报告中所说的“上游60米的尾矿库”,是属于五矿邯邢局下属的北洺河铁矿和玉石洼铁矿共有的尖山北尾矿库。
“在随后两个月时间内,我们三次紧急致函两家国有铁矿,要求他们停止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尾矿库,并派人解决给我们企业造成的损失。”张春华说,“但是,两家国有铁矿对我们的请求置若罔闻。最终因为透水严重,金祥铁矿不仅巷道被淹,整个矿井都被灌水。武安市矿山镇矿山企业管理办公室下达通知,金祥铁矿被关停。”
北洺河铁矿有关领导向记者出示的一份由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所做的《北洺河铁矿尖山北尾矿库运行对金祥联办铁矿透水影响论证报告》则称:“尖山北尾矿库建于不透水或透水性极弱的闪长岩体上,库区不应存在渗漏问题。”并得出尾矿库运行与金祥铁矿突水“没有关联”的结论。这份报告的落款时间为2009年1月。
金祥铁矿代理律师胡海清说:“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的这份报告即无公证,也没有从纠纷双方取水样对比检验,而且是在侵权行为发生一年之后做出的,根本不具法律效力。”
记者在查阅尖山北尾矿库的材料时,还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该尾矿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中国安全科学研究院所)是在2008年8月做出的,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时间则是2008年8月28日。从其导致金祥铁矿井下透水时间来看,至少在2007年10月23日之前,即尾矿库通过安全验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一年之前,两家国有铁矿就已开始非法排尾了。
尾矿居然改排河道,环境污染百姓遭殃
踏着荒草萋萋的山路,记者登上40多米高的尖山北尾矿库大坝,此时巨大的库区已不见有尾矿注入,但尾矿浆沉淀后形成的沼泽仍清晰可见。据张春华介绍,金祥铁矿透水停产后,于2008年7月把北洺河铁矿和玉石洼铁矿起诉至邯郸市中级法院。2009年3月下旬,这两家国家铁矿不敢再向尖山北尾矿库排尾。
据了解,当时两家铁矿并未停产。那么,其选矿场流出的尾矿排到哪里去了呢?
带此疑问,记者沿尖山北尾矿库大坝北边的山路徒步东行,翻过一道土坡,眼前出现一个巨大的坑塘。一位开着翻斗车拉碎石土方的司机师傅介绍说,这是玉石洼铁矿正在建设的一个新尾矿库。记者看到,库区虽正处于建设之中,但一条管道已开始向坑塘里排放尾矿了。
北洺河铁矿尾矿排到了什么地方?记者追踪调查,在武安市上团城乡高村村北的北洺河道里找到了答案。在河道边的河滩上,布满一道道用尾矿渣堆积围成的高高的堤坝,一条矿管道正在向坝里汩汩喷涌着灰白色的尾矿浆。
在北洺河铁矿采访时,副矿长张金东以没有得到邯邢局领导批准为由拒绝回答记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该铁矿负责外联的工农办主任卢新说:“我们向北洺河排尾得到了高村允许,与高村签定了排尾协议。记者应该采访高村村干部。”随后,他打电话叫来高村主持工作的村党支部副书记陈其林。
“北洺河铁矿向河道排尾,是对高村的支持。”陈其林说,“第一、按照协议约定,尾矿排在高村村北的河滩上,每立方米向村里支付1.6元的排放费;第二、村里办起一个选硫厂,可以从尾矿里选出硫矿,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第三、尾矿渣排在河滩上,盖住了裸露的鹅卵石,可以植树造林,绿化环境。”
然而,记者深入到高村村民中间调查时却听到完全不同的声音。许多村民表示:北洺河铁矿向河滩上排尾,实际上是高村村干部为满足个人的私利与国有矿山企业相勾结的结果,最终坑害的是老百姓的利益和国家利益。
一位姓王的村民告诉记者:“向河道非法排尾,一方面圈占了河滩上农田;另一方面严重污染了环境,刮风的时候,尾矿矿砂中的有害物质随风飞扬,村里许多人得了皮肤病;更严重的是,堆积如山的尾矿还对河道行洪造成巨大安全隐患。”
民企诉讼百姓上访,央企大矿“岿然不动”
据了解,针对北洺河铁矿和玉石洼铁矿的尾矿库导致金祥铁矿透水被淹事件,金祥铁矿于2008年7月将两家国有铁矿起诉至邯郸市中级法院,但目前法院尚无做出判决。
金祥铁矿负责人张春华说,国家安监总局于2006年4月6日下发《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其中第十六条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其尾矿库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不得生产运行。”
“两家国有铁矿在尾矿库尚未获得安全验收、更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下就非法排尾,导致刚刚投产的金祥铁矿遭遇灭顶之灾,直接经济损失已达5000多万元。”张春华说,“诉讼至今已一年多了,我们期待着法院能尽早做出公正裁决。”
针对北洺河铁矿向北洺河河道造成河滩农田被占、周边环境污染之事,临河而居的高村村民也开始联名上访。
北洺河是滏阳河的一条重要支流,不仅是邯郸市境内主要行洪河道,也是武安老百姓的母亲河。国家有关部门于1990年12月30日颁布的《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明确规定:“选矿厂必须有完善的尾矿设施,严禁尾矿排入江、河、湖、海。”
“作为国有大矿,北洺河铁矿难道不了解国家的规定吗?为什么仅仅凭借与村干部的一纸协议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向河道非法排尾?”高村村民侯有良说,对此,他作为村民代表曾带着全村39户村民签名的上访信赴北京反映情况,并受到国家环保部有关领导的重视。4月1日,环保部信访办公室将他们的上访材料批转下来,可问题未得到解决。直到今天,北洺河铁矿的尾矿浆仍在哗哗地向河道里排放着。
武安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对于五矿邯邢局下属铁矿非法排尾一事,当地政府部门不是不知道,但却管不了。“他们是中央企业,自恃财大气粗,根本不把地方执法人员放在眼里。”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导建议说,“这需要新闻媒体加大监督力度,只有公开曝光后才能引起上级领导的关注,问题才好解决。”(李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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