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连续三批创业板公司的发行市盈率普遍较高,但基于A股历史上“新股不败”的事实,参与申购的投资者仍是乐此不疲。
关于创业板公司超高市盈率的发行,普遍有这样几种解释:一是,创业板公司均为高成长的创新型企业,不应受到市盈率这个传统估值标准的束缚,10年以来,其他国家纷纷开设创业板的时候不是曾经倡导过“市梦率”的概念么。
二是,这是市场化询价的结果。在市场化原则下,买卖双方均认同的价格即是合理价格。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虽然?a href="https://q.stock.sohu.com/cn/601988/index.shtml" target=_blank>中行鹿煞⑿兄贫扔兴牧迹侨钥赡艽嬖凇吧偈硕鄱嗍私邮堋钡奈侍狻6遥匆蛋遄魑桓鲇斜鹩谥靼宓拇葱滦褪谐。湫鹿蒊PO制度仍遵照现行主板发审制度,投资者如何能把创业板与主板的估值定价界定清楚?投资者又如何不把创业板的定价来与主板相比较?
三是,创业板公司发行价的高市盈率是因为基于2008年的静态业绩,这些公司成长性好,2009年及未来的业绩会大幅增长,届时,这些公司的市盈率会通过业绩的提升而自然降落。这也意味着公司后期需通过2010年产生更好的业绩回报才能使现有股价具备投资价值。
目前投资者更关心的是,“前三发”的创业板公司上市后的挂牌价格能有多高?笔者认为,其上市后的表现无非存在下面四种可能。
第一种:创业板公司高价上市后顶在高位区维持一段时间,然后通过2009年年报超预期增长的优良业绩把价格的估值水平降下来。这种情况是最符合各方利益:1、市场整体维持高位运行;2、保荐机构能放下一颗“忐忑的心”,由他们精选的首批创业板公司都是业绩大幅增长的好公司;3、让事实来告诉投资者创业板公司还是有投资价值的,创业板公司的魅力是在于成长性。
第二种:由于发行时已是超高市盈率,即使有幸中签的投资者大多会在上市后一抛了之。现在来看,参与创业板交易的投资者在入市之前需要进行风险教育确实说明管理层有先见之明。
第三种:由于目前参与创业板的投资者绝大多数都经历了主板市场的熏陶和历练,难免不把创业板跟主板尤其是中小板来比较,这样创业板和主板之间有可能出现“跷跷板”效应。
第四种:发行时的超高市盈率,使得部分投资者原先通过申购中签获取暴利,但二级市场上很难获得超额收益率。(阿琪 )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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