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申兴深圳证券交易所10月15日发布《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15日起施行。深交所规定,创业板超募资金应同样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不能用于开展证券投资。从《指引》来看,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成为监管部门关注的重心。
深交所人士表示,今后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将坚持严格监管,不断推进诚信规范,更好地引导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能力,促进创业板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
针对创业板公司出现的超募资金现象,《指引》规定:超募资金应同样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而且应当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能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公司最晚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做出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对外披露,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应当对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发表独立意见,并与上市公司的公告同时披露。
深交所对创业板公司的冶理结构也做出明确要求。《指引》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权力制衡机制,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选聘任免,履行公平信息披露义务,管好用好募集资金,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一大特点就是往往对核心技术、核心人员依赖程度较高,所面临的技术风险也较大。对此,《指引》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可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对非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核心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进行锁定,或者由前述人员自愿申请对所持本公司股份进行锁定。
为防范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的重大风险,《指引》规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应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重点关注大额非经营性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内部控制是否存在薄弱环节等。发现异常的,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此外,为规范特定对象的采访和调研,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指引》规定上市公司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时,要求董事会秘书全程参加,就调研过程和会谈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与采访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规范运作指引》鼓励公司将接受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的相关情况置于公司网站或以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大成基金分析说,相比于主板中的公司,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多为成长性较强的自主创新企业,故可谓是高风险伴随着高收益。由于其中企业大多处于成长期,规模较小,经营稳定性相对较低,总体上投资风险较主板大。当然,由于该板块的企业未来的增长潜力相对较高,对于那些素质较好的公司,其高估值可能很快被快速成长所抹平。相信在未来的5-10年中,创业板中会出现像当初中小板中
苏宁电器那样的大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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