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114个政府部门的2009年部门预算近日开始上网公开,可免费下载,这是广州首次网上公开年度“账本”。但公众比较关心的公款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三公”消费此次并未公开。(10月24日《人民网》)
有评论指出,广州政府预算公开导致点击率过高网站瘫痪,这是民意管涌的体现。
政府预算公开,笔者理解为不仅是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职责,也是一种间接的民意征求路径。政府预算不仅关系到财政开支多少、如何开支,更关系到财政支出的公平与效率,每个民众基于切身利益自然会对此加以关心。
政府预算“看得见”却“看不大懂”,这或许与预算方案本身处置问题的难度有关。由于政府预算涉及的问题较多较难,也必然导致文本处理的方式多多少少会专业一些。不过,如果一个财政预算方案让大多数人难以理解甚至无法读懂,那么,这样的政府预算就违背了现代政治的一个基本运作思维,即制定与利益相关者有关的公共政策,不能排斥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权与话语权。否则,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就无法直接在公共政策中得以体现,公共政策就有可能因为排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而丧失本身的公正性和均衡性。
因此,“看得见”更“看得懂”的政府预算,无疑是现阶段公民权利实现的形式之一,无疑是公民表达自己利益取向,表达自己偏好的过程。在公民能够行使话语权的基础之上,与公民利益相关的社会共识才能获得,公共权力的正当使用才具合法性基础。
广州市政府财政预算的公开,是这些年来公共政治进步的一个方面。这样一个程序的演进,一个新模式的施用,或许不能仅仅用政策更科学更合理来解释,其实,它是对公民权利尊重的开始,是法治进展的起步。
由此,我们有理由对广州政府财政公开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笔者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就是要让公民对政府信息不仅“看得到“而且”看得懂”,能够履行监督的职能。据此,我们可以说,政府财政预算的公开,也应达到让人民看得懂的程度。
民众同样有权要求,政府预算公开要具体陈列其开支依据、管理细则、具体走向及举报电话等信息,方便大家随时监督。而对于以往的所谓预算外开支,在政府网站上也应予以全面公开,并且应逐步纳入预算一体化管理,让预算外开支这个阶段性产物逐渐消亡。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