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出台一周年之际,政府引导基金已开始迎来收获季节。
2009年9月,北京市明确将设立一只政府引导基金,采用“1+3+N”的发展模式,在该政府引导基金下设立三只产业投资基金,分别涉及科技、绿色和文化创意领域,总规模达到100亿人民币,首期投入50亿人民币;9月底,浙江省引导基金签订三个合作项目,注册资本分别为1亿元、3亿元和2亿元,由天堂硅谷、浙江赛伯乐和欧源资本三家VC团队管理。
知情人士透露,上海市正在筹划成立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投引导基金。
清科研究中心统计,2009年三季度共有17只人民币基金共募资10.61亿美元,分别占新募基金数量的94.4%和金额的84.1%,首次出现本币募资额度超越外币的情况,其中的重要推动力,正是众多政府引导基金继续参与国内股权投资领域。
有业内人士透露,在江浙、山西等民间资本活跃地区,民间企业家及资本机构都比较青睐参与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前提是他们必须看到当地政府把最优秀的企业资源拿出来做股权融资,这也成为民间资本争相与政府引导基金合作募资的重要原因。“尽管股权融资金额可能被用于归还企业贷款或缴清税收,只有少数资金投向产能扩大再生产与市场开拓领域,但在某些民间资本眼里,这些企业财务状况得到改善后,上市融资的概率将更高,股权增值空间就越大。”
“蛋糕”如此诱人,一些实力不济的国内股权投资机构看中民间资本赚外钱的心理,都纷纷参与各地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方案规划,将政府引导基金看成是募资工具。甚至一些“激进者”为了能够尽快和政府引导基金“合作”成功,主动提出给财政资本出资额度提供保本承诺,甚至加上年利率偏高的固定收益。上述业内人士透露:“这往往很能打动地方政府,毕竟财政资金就能实现保值增值。”
但是,这恰恰对股权投资机构的经营风险控制构成很高的压力。股权投资是一项高风险高收益的金融业务,一旦政府引导基金存续期最终投资亏损,谁来支付原先约定的保本金额?在国外成熟市场,风险投资机构募资时不会给予保本承诺。
“如果政府引导基金只看中收益,而没有选准合格的基金管理伙伴,投资失败风险将很高,财政资金都可能打水漂。”上述业内人士指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者的选择,不能只看投资回报与本金安全,更得看管理者自身的投资水准与以往业绩。”
6月11日,在天津举行的政府引导基金高峰论坛上,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政府引导基金指导意见》主要起草人刘健钧曾表示,如何防止政府引导基金成为部分管理人员的“寻租工具”,并有效防范风险,避免政府财政资金覆水难收,始终受到学术界、实务界与地方政府的质疑。
刘健钧举例称:一些民间股权投资资本打着政府引导基金的方式去“忽悠”筹资,结果钱没筹到,却把一些中小股民给骗进来,只能被警方处理。
对此,他建议政府引导基金可以通过完善的制度安排,在事前、事中、事后,分别对偏离政策支持方向风险、寻租风险、委托代理风险、子基金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五个方面,加以防范。
“与政府引导基金合作,只是成功募资投资的第一步,下面的路还很长,而且绝不是一帆风顺。”临别时,王伟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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