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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洋垃圾” 固体废物进口要求100%查验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09年11月04日17:30
  本报讯对进口固体废物进行100%查验,并要求企业分类包装、在限定的口岸逐项申报进口……海关总署近日连下“猛药”以防范“洋垃圾”通过夹藏、伪报等手法走私进口。

  在进出口环节,我国对固体废物大致分为禁止进口类和可作为原料的限制进口类等。“洋垃圾”一般指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记者了解到,申报进口固体废物,企业在海关办理通关手续时,应递交环保部门制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和质检部门制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对申报入境的固体废物一直采取严密的监管措施,以防范夹藏、伪报走私。目前,海关总署已要求全国海关加大对进口固体废物的查验力度。配备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的海关,对进口固体废物要进行100%过机查验;没有配备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的海关则进行人工彻底查验。

  据了解,海关总署近期还将对进口固体废物的分类装运进行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包括重点固体废物不得与其它货物混合装运于同一集装箱内;确需将不同类别的重点固体废物装入同一集装箱的,装运前必须按类别进行独立包装或隔离,并在进口时逐项向海关申报。此外,根据场地和设备情况等限定几个口岸允许合法进口固体废物也将成为加强固体废物监管的措施,正在积极酝酿中。

  2007年以来,全国海关已查办固体废物走私案件118起,查获固体废物20000吨,其中查处旧服装走私违法案件27起,查获旧服装共计1667吨。
责任编辑:单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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