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持股徐家汇之事,物议纷纷,不啻是一个对中国资本市场进行回顾、剖析与展望的活标本。但对于持“历史造成、余氏无辜”论者,则必须先要明确几个问题。
首先,余氏等自然人的股份来自于职工持股会,解散职工持股会转让股权的过程就是个分肥的过程。
2001年,解散职工持股会股票全部转让给了上海祥龙物业、徐汇副食品公司、上海六百的31位公司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余秋雨等4位外部自然人。
职工持股会解散后,职工为何会出让手中股份?看看某位老职工是怎么说的,“在当时,你若不同意,那么工作就没有了,股票也会被职工持股会回收。”余秋雨的股票就是从职工持股中获得的,每股2.93元;同期,徐家汇商城将10%的国有股转让给上海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价格为每股4.7元。国有股从一个口袋转到另一个口袋就要4.7元,而转到余秋雨等人口袋里仅仅为2.93元。
余秋雨当年以每股2.9239元的价格购入82.5万股,出资为241.22万元。经过近8年的股本转增,如今余秋雨的持股数量为518.6445万股。增配股与分红,已经大大摊薄了股份持有人的成本。
有些声音说,股改时遍地法人股、有些投资者也是血本无归。这种说法,混淆了企业与企业间天差地远的区别。如果现在有人把北京
王府井、上海南京路某商城的股票以接近净资产的价格卖给某人,这意味着什么?送钱耳。
当时解散职工持股会,是奔着上市去的,因为如社科院尹中立先生在《每日经济新闻》撰文指出的,证监会确有关于公司上市与职工持股会不可并存的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但万一徐家汇商城上不了市,大股东也绝不会吃亏。所以,徐家汇商城的高管才能在月薪只有一两千元时,买得起按理应该支付几十万、上百万元的股改费用。
国有部门高价收购股权,职工持股权被以种种办法剥夺,商城所在的商圈溢价、土地溢价,主要归予个人,这不是国资流失,又是什么?高管如果对商场有贡献,理该获得相应的薪酬与股权激励,但这些高管有什么理由将股权利益输送他人?
有关部门要求解散职工持股会是为了防止权贵借助职工持股会形式掠夺资产,现在换一种形式,掠夺依旧。证监会之所以被赋予准司法权,资本市场案件之所以要求举证倒置,就是因为内幕交易大多在密室进行,举证困难。现在证据相对充分,准备上市的徐家汇商城却置哓哓之口于不顾,中国资本市场制造的“经典案例”,难道要再多出一桩?(上海资深评论人叶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