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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区划调整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2009年11月10日10:34

  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区划调整

  【新华社天津11月9日电】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同意天津市调整滨海新区行政区划,标志着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启动。

  9日召开的天津市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动员大会上,记者了解到,国务院批复了天津市报送的《关于调整天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同意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以原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新的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将坐落在新港街道新港二号路。

  国务院要求,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天津市自行解决。

  此间专家认为,调整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区划,是实施国家发展战略,推动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对于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丁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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