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标准趋严 优质客户二套房利率也要上浮10%
来源:
东方网
2009年11月11日10:04
尽管在房贷利率政策上尚无重大改变,但记者采访中发现,原来在放贷高峰期,相对模糊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最近有明显趋严的势头。
据沪上银行有关人士透露,银监会重申了二套房政策,明确表示“各银行不得以征信系统未联网、异地购房难调查等为由放弃"第二套房贷"政策约束,不得自行解释"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年初以来,随着楼市回暖,各银行为了争夺房贷业务,在“二套房”认定标准上大打“擦边球”:有的以“个人”为单位认定,有的对已还清贷款再贷的认作首套房贷……这直接造成部分事实上的二套购房者以“改善”之名照样能拿7折优惠的现象。
记者从沪上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银行已经普遍调整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即严格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此外,民生等沪上银行表示,只要征信系统里有过贷款记录的,再申请贷款就视为第二套贷款。受访的多数银行网点表示,即便是优质客户,现在“二套房”贷款利率也必须上浮10%。对于借款人原居住面积低于平均标准以下的改善型购房者,部分支行网点表示,仍可考虑以改善型住房的名义向分行提出利率优惠申请,但能否获得分行批准支行层面不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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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