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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央企薪酬制度谨防落入陷阱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09年11月11日15:26

    高管年薪、垄断性企业高红利,已经赫然成为撕裂人心的突兀符号,也日益成为拉大社会不公的粗砺标识。“打破垄断高工资”既承担了民意期待,也是一项攸关重大的政治任务。

   又一轮的改革措施正要施行,要避免陷入改革陷阱,需从三个最基本的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谁来改。我们看到,每一次的央企工资都由国资委主导,应该承认,国资委主导改革名正言顺,作为央企的主导部门,国资委拥有主导改革的“天然正义权”。但是由国资委主导,给人老子改革儿子之感,让人疑惑其会护犊子。比如,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表示,石油、电信、电力等行业几乎没有垄断。谈到国企领导报酬,他表示:“我当官的宗旨,就是不欺负老实人。你钱给少了,人都跑了!”有这样的态度垫底,很难想象央企工资改革能让人有多大期望。因此,国资委可以主导央企工资,但必须吸收民意参与。

   其次,改什么。当然,要改革的是工资,是畸高工资。有人把国资委管辖下的煤、电、油、运等行业,形象地称之为“十二豪门”。这些豪门的工资的确要改。但是我们不知道他们的工资具体是多少,更不知道高管的工资是多少,奖金是多少,职务消费是多少。据报道,有的负责人一年的职务消费数十万、上百万都不稀罕。原中石化老总陈同海每月挥霍120万元!如果不知道他们具体的薪酬是多少,就无从知道改什么。表面上是改革工资,但实际上往往忽略或遮蔽了最应该改革的。再说,如何避免央企高管“堤外损失堤内补”的利益驱动。

   最后,怎么改。据了解,这次拟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具体程序是:央企在年初根据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利润完成情况,上报国资委当年的工资预算方案,由国资委核实。国资委一方面结合企业所报的预算,同时也会根据国资委的调控要求,审核央企所报的预算是否合理,并根据行业工资水平的高低,相应制订上、中、下三个关于人均工资增长额度的调控线。这一制度设计乍看起来,颇为合理,但如果没有民意的充分讨论,不发挥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最终的结局依然难言乐观。无论是央企还是垄断性央企,所有权都是国家的,是属于全体国民的,究竟推行什么样的改革方案,得付诸国民讨论,否则便名不正言不顺,会贻人口实。 (11G1)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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