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药占药店销售额一成 药监局严查保健品业
来源:
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09年11月12日00:09
2000亿产值的保健业将迎来大考。
11月11日,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有96﹪以上的保健品店销售的产品存在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现象。国家药监局联合相关部门,从11月起,对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的销售行为进行全国范围整治行动。
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呈逐年上升之势。非药品产品销售主体主要是零售药店、保健品销售店。因此,此次整顿目标首先锁定在各地零售药店。
中国保健协会估算,目前中国保健品的产值已经接近2000亿元人民币,而未来市场空间将达5000亿元。但目前保健产品鱼龙混杂、缺乏统一标准、虚假广告如夸大药用功能,包括保健业监管体制不顺畅等因素,给保健业发展带来了很多不确定性。
“冒充药”本月起严打
引发国家药监局对“冒充药”进行严打来自于一组调查结果,即国家药监局在对6个省1253家零售药店调查后发现,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销售额已约占药店总销售额的10﹪。
“且呈逐年上升趋势。”颜江瑛称。
而另一组数据更令人担忧,国家药监局对176家保健品店调查发现,有96﹪以上的保健品店销售的产品存在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现象。
目前保健品营销模式主要有三种,即传统广告营销通过零售药店渠道、直销和主要邀请中年人参加的会议营销。“三种方式都有可能存在夸大功效或功效范围。”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有关人士对记者称,“甚至把保健品当药品来推。”
颜江瑛表示,目前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的营销有别于以往不法分子“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传统模式,而是正面进行经营零售,并采取大规模、集中式的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欺骗消费者将该类产品误当作药品购买。
目前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四种情形,即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包装与药品包装相似、在标签、说明书或者广告上宣称具有功能主治或药用疗效、随意添加药物成分。“今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当中不允许添加药品,保健用品同样也是特殊食品。”颜江瑛称。
11月起,国家药监局将集中力量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等产品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品疗效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一律予以暂停销售。
呼吁开放准入
零售药店成为下一步严查对象。
保健品和药品在药店里一般是放在不同货架上,有利于顾客选购辨识。湖南老百姓大药房人士分析,一般大型连锁药店都能从感官上让顾客分辨出哪些是保健品,哪些是药品。“但也有生产厂家可能会买通个别药店销售人员,进行夸大性诱导性的促销。”国内一家大型连锁药店的有关人士称。
“很少有人会对货架上名目繁多的保健品仔细查看。”一位业内人士解释,即很少有人会仔细辨别外包装上是否具有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即便是辨识了也很难“懂行”——目前中国在食品、药品、保健品有不同的审批文号。同时,保健食品又有两种批准文号,即卫食健字和国食健字。
“多半顾客都不会注意食卫字、卫食建字、国药准字的标志及其区别。”该人士称,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受到销售人员或广告的诱导。
多头审批带来多头监管难题。
“不同部门按各自行业标准管理,有时会出现矛盾。甚至有些产品无人监管。”上述业内人士称,如有些药店出售的无标识保健品(当做药品来卖)有问题时,竟无部门来“认领”监管责任。
目前,中国已经有1万个保健食品拿到批号。业内人士普遍判断,市场上没拿到批号但也以保健品名义销售的产品不下5万种。
“应改革保健食品审批制度。”中国保健协会上述人士称,目前《保健食品监管条例》第二稿正在征求意见,业界提出了意见——应由当前的重审批、轻监管改为开放准入、有效监管。
在相应的条例未出台前,颜江瑛表示此次整治行动按照“谁审批、谁整治”的原则和“标示谁,谁研判,谁查处”的原则处理。即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涉及到的主要是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和未标示文号的产品。这六方面产品涉及到不同的监管部门,包括药监、质检、工商、卫生——谁批的产品,出了问题谁将负有监管责任。
“无任何批文违法按药品销售的保健品、食品,由药监部门监管。”颜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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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