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建立住房政策委员会,定期协调房地产政策
东方早报记者罗晟发自北京
中国社科院昨日发布的《住房绿皮书》
中建议,应建立独立的住房监督管理委员会,理顺监管关系,制定完善的市场准入标准,对垄断、价格、质量的监管程序、标准、规则和办法实施恰当得力的市场监管。打破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
报告建议,组建中国住房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土地征用、划拨、出让、转让和住房的开发、销售、出租、中介、物业等分散于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监管职能统一划归新组建的住房监督管理委员会,由中国住房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全国的住房市场,并向全国各城市派出机构或合并各城市原有相关职能机构,成立城市和区域房地、房监会,并实行垂直领导。房监会根据完善的市场监管程序、标准、规则和办法,对住房市场的准入、秩序、垄断、价格、质量等进行全方位监管。
《住房绿皮书》还建议,设立住房政策委员会,联合宏观政策和住房的各相关部门,利用多种政策组合体,调控住房市场,促进宏观经济健康发展。
具体办法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建立一个常设的政策协调委员会,由总理或副总理任主任,各有关部委负责人参加,定期研究和协调住房的综合宏观政策,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行动一致、联席决策,可使住房的政策能够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
通过住房政策委员会的联席决策机构,建立一个多种政策变量相互配合的系统性相机抉择政策框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