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8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上市公司中信泰富去年炒累计期权(accumulator)亏蚀155亿港元,触发港交所、证监会及警方商罪科先后介入调查,调查至今仍未完结,但当时的主席荣智健已再惹官非。
数名中信泰富小股民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控告荣智健,指集团在明知亏损的情况下仍发出集团财务没有恶化的声明,误导股民购入集团股票而招致损失。荣智健近日反击,以案件涉及重大法律及事实争执为由,向审裁处申请将案件移交高等法院审理。
申请文件首次披露荣氏签署声明时,尚未知道集团出现亏损,更指决定做累计期权的,是当时范鸿龄领导的9人行政委员会的决定,与自己无关。案件已排期于本周五处理。
3名入禀的小股民梁华聪、苏伟清及黄锦宏(全为音译),上月中控告荣智健,指中信泰富(下称集团)附属公司去年8月因涉及收购两间广东公司,按上市条例于去年9月12日发出“责任声明”,指集团的董事成员确认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逆转,而3名股民在声明发出后买入集团股票;集团至10月20日才披露炒accumulator亏损155亿元,并发出盈利警告,股价实时急泻,3人于去年10月21日沽出股票,但已蒙受数万元损失。
荣智健在申请转介高院审讯的文件透露,集团的管理架构复杂,自己虽然身为主席,但集团的实质运作是由当时的董事总经理范鸿龄领导的9人行政委员会主理。荣再解释,集团在西澳大利亚有采矿项目,集团为减低成本,采取了多种措施,而有关项目是由澳大利亚项目公司的行政委员会负责,该澳洲委员会包括集团3名执行董事,而该委员会则直接向集团的9人委员会问责。
据荣智健称,他是于去年9月5日签署有关的“责任声明”,并没有留意公司秘书部门收集董事“责任声明”后何时正式发出,事后才知道是9月12日发出。他是于去年9月7日才被通知集团炒accumulator,至于亏损金额,随后数星期才确定,故他强调在签署责任声明时,根本不知道集团出现亏损的消息。在得悉事件后,他与董事局成员已尽力挽救,设法减少集团损失,但不幸遇上金融海啸及雷曼兄弟破产。
荣智健指基于法律意见及为了集团利益着想,董事局集体决定暂时不将集团出现严重亏损的消息公布,这并非他的个人决定,故他认为自己不应为股民在这段期间的损失负责。
荣指案件涉及高度复杂的事实与法律观点,单是事发经过已涉及大量文件及众多人物,投资者就上市公司股价下跌而向公司主席个人提出索偿,在香港也属首见,案件涉及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公司法及董事责任等,对香港及其它普通法国家将有深远影响。而小额庭是处理小宗金额及简单案件的法庭,不适合处理本案,应由专门处理公司法的高院审理。
荣智健又说,案件将对集团及其本人造成严重后果,至今虽只见这3宗申索,但怕日后掀起诉讼潮。荣最后称,证监会及商罪科自去年10月及今年3月介入调查,至今未有结论,为免影响两机构调查,本案更应小心处理。
有立法会议员18日将在立法会大会上,要求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口头答复,解释中信泰富事件调查进度,以及会否申请冻结荣智健的资产、取消事件责任人当董事资格、向法院申请饬令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