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路线应成为哥本哈根会议主流
来源:
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09年11月19日01:12
在中美联合声明中,中美双方表示将为不久召开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成功而努力,强调共同但有区别的碳减排责任原则,并表示要在清洁能源上进行有效合作,相互技术支持,发展低碳经济。
中美是世界上碳排放最大的两个国家,中美在碳减排上的策略性合作给予世界一丝振奋。中国、美国和日欧代表当今“碳减排”的三种不同路线,中国强调“技术替代”,希望在碳减排、经济发展和化石能源比重降低(非碳能源的崛起)三者间寻找均衡路线。美国则希望用“碳排放税”来指导市场运作。日欧是强硬的“强硬减排目标”的代表,例如欧盟提出“2050年减排50%的目标(包括发展中国家),全球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摄氏2度以内。而发达国家在2050年前将减少废气排放80%目标”。
对抗暖化的决定性力量是来自中美以及新兴经济体的姿态。事实上,日欧那种编制强硬指标的做法多次“破产”,例如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许多工业国夸下海口,要在2000年将碳排放量减少至1990年的水平,而实际排放量却超过了目标水平的12%。而在京都会议上,各国承诺到2010年把碳排放量削减到比1990年水平低5.2%,结果是排放量反超目标25%。
从这个意义上说,哥本哈根气候会议应当降低“硬性减排”的声音,用一种稳健温和的理性来设置议程,确保哥本哈根会议开启的是一个可持续性的“反全球暖化”程序。中美路线应当成为“主流路线”。如果按照“欧日路线”,模型显示,大幅度强硬地削减碳排放的代价大约是人类将在本世纪付出全球GDP的13%,地球人每人摊派4000美元,坦率地说,这将极大地恶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生态。
这意味“中国路线”是最具建设性的,中国强调通过科技研发降低化石单位能耗和总能源中的比重来稳健地实现“控制暖化”目标,中国曾要求发达国家拿出一些财富来建立一个“补偿基金”,其实这个思路可以考虑扩展为所有国家应拿出GDP的0.05%用于低碳能源的研究与开发,并且发达国家有义务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无限制的技术转移。这个方案下,全球总开支将会比目前的替代能源研究开支高出15倍,其代价不到《京都议定书》所设计的1/6。
当然,“技术替代”是一个渐进、并非立竿见影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引入“美国路线”控制“暖化膨胀”,美国不久前通过的“韦克斯曼—马基气候变化法案”核心手段就是利用碳排放税,如果不切实际将税率调得很高,就类似于欧日路线,所以可以从一个低廉的碳排放税起步,例如每吨征收0.5美元,并缓慢增加。据经济学家格林和加利亚纳测算,这意味着1美元能够避免全球变暖所带来的1.5美元损失。
1如果我们将“对抗全球暖化”看作是一项不可一蹴而就的事业,那么就要从“日欧路线”中解脱出来,“中美路线”应当是哥本哈根会议真正的主角,它将使哥本哈根会议变成真正的、有说服力的行动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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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