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储蓄国债(电子式)第七、八期将于明日起开始发售,市民可前往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14家承销机构购买。昨日,记者从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了解到,每一账户当期最高购买限额为300万元。本期国债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据介绍,2009年储蓄国债(电子式)第七、八期将于11月20日至12月6日发售,期限分别为一年期和三年期,全国发售额度均为150亿元,年利率分别为2.60%和3.73%。2009年11月2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1月20日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每一账户当期最高购买限额为300万元。本次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其他各项业务,本期国债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