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否认“87度涨价线”说 各省自定提电价标准
来源:
东南快报
2009年11月23日02:08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曹长庆22日说,每户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数额将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国家不会制定统一的标准。
近日有多家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表示,我国将推动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为每户每月87度,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昨日就此表示,发改委没有定过这样的标准。
曹长庆说,每户每月87千瓦时是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我国家庭每户月平均用电量。由于我国各地自然条件、生活习惯、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差异较大,国家不会用“一刀切”的方式确定全国统一的居民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数额。
在谈到拟议中的电价调整幅度时,曹长庆说,即使一个家庭月用电量超过基本生活需求数额,达到正常消费额度的,电价核定将依据成本,调整幅度可能就是每千瓦时几分钱到一角钱。电价改革,重要的不是涨价,而是形成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上网从搜狗开始
进口商品吸收国内“纯购买力”,恰恰有利于抑制通胀。
搜狐财经社区话题
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