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生钱 北京房产抵押消费贷款升温
来源:
法制晚报
2009年11月23日16:13
年根将至,有人急着用钱换房,也有人急着用房换钱。记者上午从个贷机构“伟嘉安捷”了解到,11月前半个月,房产抵押消费贷款业务咨询量环比上涨了25%,成交量上涨16%。
据了解,这些市民主要是将名下房产抵押给银行,用于购置另一套房、买车,或者用于企业经营。
对此,伟嘉安捷按揭顾问提醒有意办理此类贷款的市民,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能抵押给银行,必须是拥有完全产权且处于非按揭状态,即全款购买或贷款购买现已结清的普通商品房。
而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处于拆迁状态的房产、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等均不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消费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申请的最高贷款额为房屋总价的70%。
此外,银行对于抵押消费贷款的最低贷款额也有限定,一般要求单笔贷款额最低为15万元。
温馨提示
办抵押消费贷款需提供用途证明
“伟嘉安捷”指出,抵押消费贷款虽然是一种很好的融资手段,但并不是所有用途都可以办理抵押消费贷款,银行目前认可的用途主要是贷款购房、购车、装修、出国留学等。
银行对抵押消费贷款审核比较严格,需要借款人提供相关的用途证明,用作购房的,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装修需提供装修合同。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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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