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三星旗下一款双开门冰箱由于在韩国发生“自爆”事件,随后宣布对该品牌双开门冰箱实施全球召回,其中,中国市场有六个型号的冰箱在召回之列,预计总量为32000台。这是国内冰箱行业首次因产品出现安全问题而大面积召回,也是国内家电行业除笔记本电脑电池类之外的首宗召回案例。
然而,正是这个首宗召回案例,凸显了我国家电行业产品召回领域的制度缺失,也重新燃起国人和国内家电行业对召回制度的关注,呼吁我国加快家电业 召回制度建设的步伐。
中国首宗大面积家电召回案例 受韩国三星品牌冰箱爆炸一事的影响,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宣布,由于除霜系统存在缺陷,可能导致除霜系统内部短路,损坏冰箱,极端情况下可能引起事故,存在安全隐患,从11月10日起,自愿召回六个型号的三星双开门电冰箱,中国大陆地区涉及数量总计约32000台。
记者从中国国家质检总局11月6日的通报中了解到,此次召回的是自2007年6月到2008年5月期间生产的RSH1STPE1、RSH1STSW1、RSH1VTPE1、RSH1VTSW1、RSH1ZLAW1和RSH1ZTPE1等六个型号的三星双开门电冰箱。
通报称,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冰箱添加保险装置,以消除安全隐患。因配件准备原因,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从11月10日起,通过三星电子(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免费上门维修。相关用户可登录公司中国中文网站,或拨打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10-5858,联系上门服务时间。
由于此前国内家电行业实质性的召回案例主要集中于笔记本电脑电池,在近期的媒体报道和专家评论中,三星此次召回时间被称为“国内家电行业首次大面积召回案例”。
中外召回时间差背后的制度因素 虽然三星召回32000台冰箱最终演变为在国内实践产品召回的首次尝试,但在召回方案出炉过程中,却遭遇了一系列质疑,最主要的在于在国内的召回相较韩国和欧洲市场要“慢半拍”。
记者了解到,三星冰箱在韩国发生自爆事故的消息,最早是10月29日由韩国媒体刊登的召回新闻被翻译后传入中国,随后三星在欧洲也正式发布了召回信息,在中国市场,三星最初并没有公布明确的召回方案。
与此前众多跨国品牌遭遇的情形一样,三星在中国是否存在地区歧视成为外界议论最多的话题。
“事件发生后,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对消费者负责,但是任何事情必须跟国家法律法规一致,中国家电业在召回这一块没有立法。”三星中国市场部经理颜莹对记者说。
三星中国相关高层也公开向媒体表示,在发现部分冰箱产品存在隐患后,三星集团立即进行了详细的调查,集团领导层在第一时间就已经决定了面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市场实施召回,在全球各地召回时间不同,主要是由于各国市场的政策法规存在差异。“我们在各地的召回当然都必须要遵守当地的相关政策,而事实上,中国家电行业之前并没有实施过召回,也没有相关制度,所以我们只能跟有关部门先协商,这必然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该人士表示。
换句话说,在中国召回三星产品的过程中,由于没有现成的制度框架,中间环节的“磨合”耗费了一定的时间。而从更普遍的意义上,在三星召回冰箱的具体个案中,国内家电召回制度的缺失或许只是耽误了几天的时间,但是在中国家电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制度的缺失却可能成为企业回避实施产品召回的主要因素。
厂商与消费者的集体“误读” 在我国家电产品召回制度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厂商对召回并不负有“强制性的义务”,召回在现阶段纯属企业个体行为。而记者采访了解到,许多厂商之所以对家电召回不感兴趣,有其客观和主观方面的原因。而从厂商到消费者,对于召回制度,存在集体“误读”的情形。
“三星的品牌是不错,但冰箱都爆炸了,能没有问题吗?既然是召回维修,肯定是产品存在问题。”27岁的南京消费者魏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实际上,三星在此次国内冰箱召回的推进过程中,确实遇到类似的问题。颜莹向记者表示,三星在目前实施召回的短期时间内,已经接到了一些用户不理解的反馈。
“召回跟伪劣产品是不一样的概念,但是我国没有正视这个事情,很多消费者认为召回产品是伪劣产品。”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分析,国内家电行业对召回有很多“误解”,消费者很容易将召回产品等同于伪劣产品。
同样,企业层面对召回的认识也存在一定的误区。志高空调公共关系部部长黄通华表示,在国内家电业,召回制一向被制造商视为“雷区”而不敢轻易触及,一方面是因为家电产品属于生活必需品,很多家庭都有好几台电视机,好几部空调,要是对普及率这么高的产品实行召回,操作难度相当大。而更内在的原因是,制造商对自身产品品质、质量缺乏足够的底气和信心,担心一旦承诺而招致巨大损失。
“除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外,企业担心更多的是影响品牌的美誉度,怕消费者不理解,导致品牌垮台。”陆刃波分析,厂家和消费者这种认识上的误区,导致许多厂家都不敢正面提到产品设计等方面的缺陷,只能等出问题了,私下靠维修或免费升级来解决。
“隐瞒和私底下解决,虽然可以在短期内降低企业的成本,但是从长远来说,召回却有益于企业的信誉和品牌的维护。”颜莹说,目前看来,虽然有一些负面的反馈,但总体上大多用户和行业专家对三星召回冰箱持积极评价。
陆刃波也认为,企业召回过程透明的话,对企业的美誉度并不会有影响,由于中国市场大,企业可以考虑适当延长召回的时间,让信息更加透明。
家电产品召回法规呼声渐高 陆刃波向记者表示:“对人身安全有影响的产品必须召回,这在国外是以法律形式存在,中国存在制度缺陷。”
据了解,2004年,我国第一个有关缺陷产品的召回法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开始施行。此后,《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也相继出台。
这些召回法规的出台,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以汽车产品为例,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计数字,截至2008年底,总计召回缺陷汽车184万余辆,涉及54家国内外汽车制造商的180种车型,召回次数达155次。
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正式出台过有关家电产品的召回法规。而由于家电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业内对家电产品召回法规出台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江苏省圣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严国亚表示,缺乏相关法规,不仅使消费者权益无法受到更好地保护,也给实施召回的企业留下了制度障碍。
中国家电召回实践步履蹒跚 在我国家电召回制度尚未出台的情况下,消费者在这一领域保护自身权益主要依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三包规定。而在国内家电领域,此前也曾出现过企业出于多种缘由的考虑,打出对缺陷产品实施召回的旗号。记者了解到,虽然承诺的企业很多,但绝大多数企业并没有付诸行动,或者说,从更完整的意义上来说,这种召回是一种名义上的模仿,而取得实质进展的却很少,中国家电业的召回实践,正是以步履蹒跚的方式渐渐前行。
召回制度维护的是消费者的人生权益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加入WTO之后,中国国际化的步伐正不断加快,很多领域已与国际完全接轨。然而,与老百姓生活紧密相连的家电召回制度却迟迟不能出台,这不但与我国家电消费大国的地位不相吻合,也极大地损害了国内消费者的权益。
召回制度 所谓召回制度,是指产品的生产商、进口商或销售商在得知其生产、进口、销售的产品存在可能引发消费者健康、安全问题的缺陷时,依法向职能部门报告,及时通知消费者,设法从市场上和消费者手中收回缺陷产品,并进行免费修理、更换的制度。在召回制度完善的国家,产品召回的程序、监督和赔款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事实上,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制度,召回制度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被写入法律。
召回制度在国外 缺陷产品 召回制度,最早出现在美国,目前实行 召回制度的国家还有日本、韩国、加拿大、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美国的召回制度最先应用于汽车领域,此后,在多项产品安全和公共健康的立法中引入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使其应用到可能对公众造成伤害的主要产品领域。依照美国法律,产品召回制度分为自愿召回、强制召回两种形式,前者系生产商自行判断、自愿采取的主动 召回制度,后者系国家主管部门向生产商提出的强制性召回制度。
欧盟等国家对家电产业实行“一般产品安全规定”,该规定有严格的产品安全报告和处罚要求,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规定明确了制造商或经销商一旦意识到经营的产品存在安全问题,必须立即向有关机构报告,如疏漏不报,则可能招致罚款或监禁,处罚可以针对企业的董事、经理或公司其他责任人。另外,负责此项工作的机构有权要求召回产品、向产品制造企业或经销商索取赔偿或检查产品仓库、没收产品等。欧盟委员会每周出版一次通报综述,为公众提供与其密切相关的产品安全方面的信息,以保障消费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