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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贷款新规满月 银行需营销客户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9年11月26日07:14
  CBN记者 秦丽萍

  关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项目融资等一系列规定严格实施后,银行和企业到底怎样才能既遵守规定又减少业务影响?

  银行人士对此表示,在《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实施后,以往银行“实贷实存”的业务模式今后将不可行。“比如银行给企业发放贷款,企业未提取的贷款又转化为存款放在银行。这样在月末、年末等关键时刻,可以帮助银行冲资产规模,但实际上对实体经济没有意义。”因此,以后银行必须致力于扩大客户群体,比如以往只要营销一家房地产企业就可以了,但《办法》要求“受托支付”,那么以后则需要向其下游的建筑施工队等企业都进行营销,以使产业链上的上下游企业都在一家银行开户,才能真正扩大资产规模。

  而企业客户则需要适应《办法》,完善自身的资金结算网络体系。“将资金监控的点和面都做得更广、更深一些。在与下游企业签订法律文本、合同上,条款要更细致和严格化,在不掌控资金的情况下做到有效监管。”银行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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