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车主,可能要报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方能驾车上路。11月29日召开的“‘电动摩托车标准’与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研讨会”透露出上述消息。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已于10月颁布,明年元月1日起实施。新出台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因此,市面上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将“自动”变身为轻便电动摩托车。初步统计,全国约达1.2亿辆。
变身为摩托,也就升格为机动车了,有关媒体给出的结论是要考驾照才能上路。问问周围的朋友同事,知道自己电动自行车重量和速度的寥寥无几,而他们对这条消息的第一个反映就是办证会不会交钱增加自己的负担。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考证”后才能“上岗”,笔者却看不到这种行政管理模式与遏制交通事故有什么直接联系。现在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又有几个是没有“本本”的?就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上“横冲直撞”的问题,难道是一个驾驶证就能解决的吗?事故发生有诸多因素,技术只是一个方面,而且事实上就电动车驾驶技术而言,远没有那么高深莫测,只要驾驶人细心些、谨慎些,考不考证反而不是主要因素。
更令人担忧的是,一旦每一名电动车驾驶人都要考证,真不知道有关部门会因此创收多少。可想而知,电动车驾驶证不可能免费,那么,培训的成本、考试的成本、年检和提交身体健康的成本等等,一笔笔核算下来,不知道要给公众造成多大的财力负担。而全国电动车自动变身摩托的有1.2亿辆,如果有关部门的脑袋稍稍“转歪些”,未必不会成为生财有道的又一窍门。而且,仅靠办证能不能解决电动自行车的问题,看看郑州的“养狗办”就能知道结论——郑州规定市民养狗须缴纳600元为狗办证,以后每年须缴纳200元的养狗管理费。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养犬办为督促居民掏钱办证的行动不遗余力,但郑州被狗咬伤的人数却与日俱增,被百姓指为“只收狗钱不办狗事”。
其实电动自行车引起的交通事故问题,原因诸多,虽然有驾驶人技术因素,但并不一定是主要因素,也并不是仅通过让电动车驾驶人考一个“证”就能解决的。电动车“超标”、“超速”问题,“板子”应该打厂家和相关监管部门,而不是驾驶人。电动车乱抢占道路问题,与驾驶人素质有关,与城市交通层级结构不合理有关,但与电动车驾驶人是否有“证”,没有任何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