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政策颁布后,表面的平静并没有掩盖地方大刀阔斧的改革脚步。
近日,在浙江省引起巨大反响的社区医药配送企业遴选办法征求意见,已经审议正式通过。而江苏等国内众多省份,在加紧筛选国家规定的基本药物的同时,对于医药流通企业的遴选工作,也已经进入征求意见过程。
以浙江为例,淘汰企业的数量已经由征求意见中提出的76%,下降到30%。但即使按此计算,按全国范围1.6万多家医药商业企业,倒闭或者转型的企业仍将在4800家以上。
而国内多个地区都在制定的相应政策,也让医药流通企业绷紧了神经。经过这轮洗牌,有多少医药流通企业能够生存下来?
等待洗牌
“虽然,浙江对医药流通企业的遴选办法已经出台,江苏的遴选方案也在进行当中,但是目前所引起的争论却非常激烈。这也使得很多工作进展缓慢。”一位浙江医药行业协会人士透露,“不过,根据新医改规定的今年实现基本药物30%覆盖率的要求,相信到年底前,与之配套的配送商遴选工作在各省必须完成。”
据了解,根据浙江省药品配送商遴选方案第一轮征求意见的内容,有三个问题引起了比较大的争议。
“征求意见中提出了,2008年销售额不到3000万的企业不能在遴选中入围,不过,对于山区和其他贫困地区达不到3000万以上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虑。从现在来看,浙江省280多家医药流通企业中年销售额3000万以下的并不在少数,因此,这些企业就等于直接被淘汰出局了。”上述人士说。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通过3000万销售额硬性要求后,需要经过药监系统的评定,在评定过程中,省、市药监局按照总分100分的标准,分别按照自己的考核体系进行打分。而在这一环节中,企业的淘汰率达到40%。而药监系统筛选完毕后,各市药品招标办和医疗服务机构还要进行选评工作,这一步又要淘汰60%的商业企业。然后由每家生产企业在一个地市,选择三家以内配送商。
不过,这样大的淘汰率并没有执行下去。根据刚刚公布的正式文件,3000万规模的规定已经取消,而且中标配送商规模被调整到50%,另外允许20%企业作为二级配送商。
与浙江省类似,在落实以省为单位遴选配送商的原则下,江苏省也通过提高门槛的方式,试图清理一批不符合规格的企业出局。
江苏省目前制定的方案,大体根据许可证的类型来限制企业的销售区域。目前该省符合全国性药品物流配送的企业只有两家。
另外,对相对低一个层次的区域型企业,要求自有仓储面积不能低于2万平方米,药品仓储的恒温数据要二十四小时向药监局传送。而且运输的车辆、冷藏箱都需要严格的冷链认证,这些措施对于企业的硬件和软件要求极高,改造成本大。
“这次,借省内大部分医药流通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机会,江苏省药监局这次态度非常坚决地表示,这次的核发许可证只做加法,不做减法。”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宏伟说,按照他的看法,如果严格执行下去,江苏省未来三五年后会有80%配送企业被淘汰出局。
医药流通业“失宠”
两省的多位医药商业企业负责人在接受CBN记者采访时都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一轮商业公司遴选的门槛可能会降低,首要原因是一步到位地砍掉这么多企业,所带来的社会影响确实太大。另外,还要给一些企业投入和转型的时间。
根据国家新医改政策思路,将通过减少流通环节和中间费用,以降低药品终端的价格。以往由医药生产企业委托各地商业公司进行药品招标的工作,将变成生产企业直接招标。从实际效果来看,原本的医药商业公司已经完全变成配送商的简单角色。对于上游生产企业的影响力直线下降。
“突然之间,我们感觉自己被边缘化了。厂家对医药商业公司的依赖度越来越低,这从近期工业企业与商业公司的谈判中能够非常明显地感受出来。”王宏伟在接受CBN记者采访时发出感慨。
作为江苏常州市最大的医药分销企业,国家今年提出的以省为单位的采购,给王宏伟所在的武进药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放在省里面,很多企业的规模都要大于这家公司。作为一个区域性企业,根本没有能力影响到省级采购。
在浙江省嘉兴市嘉信医药商业公司总经理张国荣看来,医药商业企业未来会发展到什么程度还无法预测,不过,新医改对于省级公司更有利,因此作为地市级公司来说目前仍很迷茫。
处于对未来生存和长远发展问题的担忧,近期,浙江省多个地市级龙头医药商业企业已经开始谋划建立一个覆盖全省各地市的社区医药服务共同体,而他们的目的就是通过建立一个能够覆盖到省内大部分地区的配送网络,来应对下一步的遴选工作和来自省级医药商业航母的威胁。
抱团应考
在浙江嘉兴市嘉兴县华通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钱木水看来,新医改中关于基本药物的制度,一方面给中小型医药商业企业带来生存压力,另一方面,也给大家提供了一个更容易合作的平台。而这个平台的基础就是,社区药品配送的药品从过去的几千个品种,减少到目前的307种、1000多个品规。即使在各省允许的范围内,最多能够增加到600个品种。
“现在药品的集中度高了,物流企业选择的品种少了,选择共同品种反倒给物流企业合作带来了机会。”钱木水说。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社区医药服务共同体已经有5个地市级城市的医药商业龙头参加,五家企业的销售规模已经超过50亿,与浙江省内的医药商业航母规模相当。而江苏省已经有六家医药商业企业抱团成立自己的社区医药服务共同体。
实际上,目前国内医药领域存在众多的共同体,但是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在社区医药服务共同体倡导者、上海汇药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涤生看来,此前,国内存在的共同体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建立在企业诚信基础上的松散式共同体,更多企业之间存在竞争,而共同体却不存在约束,因此很多达成的协议无法在实际中落实。而另一种就是大带小的共同体模式,而这种模式往往在一段时间以后,都会以大公司吞并这些小公司落幕,最终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大集团。
“这两种模式,对于处于夹心层的中等规模企业来说,都很难参与进去。”吴涤生说,按照他的理解,浙江和江苏两省分别建立的共同体,应该被称为非产权的医药新流通集团,除了通过共同成立的公司向生产企业统一支付货款以外,还要通过政策解决支付信用和建立商业的融资渠道。
目前,参加到共同体的医药商业企业通过共同出资的形式,重新注册一个医药商业公司,以所有会员的商业网络为基础,参与下一步社区药品的招标和与大企业的业务谈判。除共同出资建立新公司以外,各会员还将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补偿金。
在长期研究中国医药领域的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教授常峰看来,目前应对新医改对于药品配送企业的影响,各种模式的联盟都有各自的发展优势。对于“大带小”的模式使得共同体的决策机制更加稳定,但是由于大企业的运作机制更加死板,反而在经营理念方面使中等规模的商业企业难以与之合作,而且双方在原有的市场份额中也存在一定竞争关系,谁也不愿意放弃原来的市场份额。
而这种新模式也存在着一定的隐忧,虽然这种模式在理论上来讲,与过去的大带小、松散式共同体模式相比有所提高,但是,如何解决共同体的稳定性,决策机制的有效性,乃至风险责任的承担问题等等仍然需要在发展中进一步明确和理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