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砒霜门”事件:海口工商局承认有失误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09年12月06日08:06
就农夫山泉“砒霜门”事件,海南省工商局局长黄成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海口工商局无权公布消费警示———海口工商局承认有失误
农夫山泉“砒霜门”
11月24日,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发布2009第8号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警示:包括农夫山泉30%混合果蔬、农夫山泉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统一蜜桃多汁等品牌饮料在内的9种食品总砷或二氧化硫超标,不能食用。
十天来,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3种饮料总砷含量超标的消息牵动人心。截然相反的初检和复检结果、扑朔迷离的执法过程,挥不去公众对这一事件的诸多疑问。针对一些焦点问题,记者在海口专访了这一事件的几位核心当事人——海南省工商局局长黄成模、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建禄和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
检测结论“打架”是否正常?
记者:对复检结果,你们企业满意吗?
钟睒睒:我认为这个结果即使是正确的,也缺乏合法性。我们没签字,因为样品哪里来的不知道。我认为这次过关了,可能还会出现下一次的不过关。
记者:你如何评价截然相反的检测结果?
钟睒睒:也许海口市工商局也是个受害者,这不是闹剧,是有人策划的,我认为是蓄意的。现在的检测缺乏完整的体系,所以要推动检测机构的立法。我再告诉你,更高一级的检测机构检测出来的第一份样品也是不合格的。
产品抽检究竟有没有“黑幕”?
记者:海口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后,农夫山泉质疑海口市工商局抽检是针对某个企业。你们的抽检是正常例行抽检还是根据举报?
王建禄:这是一次正常例行检查,不是针对某个企业。10月份,市局对海口市辖区内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地的饮料进行专项检查,我们在正规经营点随机抽取了包括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在内的海南省内外35家企业的50个产品,办好相关手续封存后,送至具有法定检测资质的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
初检结果为何未告知企业?
记者:按照有关规定,工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结果五日内,将结果通知被抽检人,市工商局为什么没有将初检结果告知企业?是工作疏忽还是故意为之?
王建禄:我承认是工作疏忽,但不是故意违法。以前我们做过这种抽查,很多生产厂家在内地,电话通知他们复检都不来,我们这次就只通知商家,没有通知厂家。11月23日,工作人员把检测结果报告交给我,我当时签发了要求相关工商分局、工商所和经营商对问题产品暂时下架、封存,等候处理的文件。
发布消费警示,市工商局是否越权?
记者:海口市工商局有无权力发布消费警示?
黄成模: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有关程序办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海口市工商局显然没有公布这种消费警示的权力。
记者:谁要求将产品下架的?消费警示到底是谁签发的?
王建禄:我想是权威部门作出的检测结果,值得信赖,当时又快下班了,工作人员说有5个产品不合格,为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工商部门就要求将“问题产品”赶紧下架。我当时没有仔细看到底涉及哪些企业,这也是我的重要疏忽。
公信力受损,谁该对此负责?
记者:海南工商部门在这一事件中暴露了哪些问题?负有怎样的责任?
王建禄:此次事件对执法部门的公信力肯定有影响。依法执政是我们的底线,市场监管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我们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办事,不作为或者乱作为都要承担责任。
文/新华社记者
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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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