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应尤佳 ○编辑 全泽源
新华光那备受争议的资产注入计划最终被证监会否决。
新华光今日披露,2009年12月8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09年第35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此事项未获得审核通过。公
司股票于2009年12月9日起复牌。
新华光的这一定向增发最早开始于2008年。当年10月9日,公司因筹划此次重大资产重组而连续停牌,到了2009年11月,公司披露拟以6.28元/股的价格定向增发不超过1.2亿股,购买西光集团所拥有的防务性资产和负债及其持有天达光伏6.44%的股权;红塔创投持有天达光伏32.21%的股权、云南工投持有天达光伏8.06%的股权。2009年4月,公司将增发方案全面确定下来,发行股份数量定为约10438万股,其中向西光集团发行约8467万股,向红塔创投发行约1575万股,向云南工投发行约394万股。
然而,这一增发在诞生之初便引来不小的争议。浙商证券当时出具研究报告认为新华光的定向增发有稀释股东权益之嫌。据浙商证券测算,新华光2008年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317.41万元中,公司自己实现的部分约488.34万元,而公司拟继续增持的天达光伏净利润为-170.93万元。据此,浙商证券认为,上市公司实际上是在增发置入亏损资产,因而有掏空公司资产,稀释公司广大流通股中小股东权益的嫌疑。
实际上,新华光的资产注入引起的不仅是浙商证券的质疑,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洪明等法律界人士也对当时新华光语焉不详的重组公告有颇多疑惑。
在这种背景之下,新华光的这次资产注入不仅耗时良久而且也确实并不顺利。证监会在接到新华光上报的资料后,数次令其上报补充材料,2009年7月22日,新华光表示先北方光电公司延迟上报补充材料,10月27日公司又再一次延期上报材料。在几经波折之后,证监会对于新华光定向增发事项的审核已在其最初披露时的一年多之后。争议之下,证监会否决此资产的注入,似乎也算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