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0日,中国创业板第一批28家公司集体挂牌上市,时至今日,创业板"满月"已过。在20多个交易日里,创业板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也动荡了无数人的心魄。从首日的爆炒到次日的暴跌,以及随后的复位之路,创业板诞生初期的表现并没有出乎事先很多人的预料。毕竟,创
业板市场先天的基因与主板和中小板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而创业板发生基因突变和转基因的可能性也并不大。在随后成长的日子里,创业板依旧需要和主板、中小板这些哥哥姐姐们一样,打针吃药,再打针再吃药……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创业板公司的高市盈率让投资者发现,相比之下主板的股票是那样的具有投资价值。有了创业板的这样一个标杆,主板股票的"层高"提高不少。不过,市盈率高也未见得是坏事,正如有钱并不是坏事一样,但是,还有一句话说的是,男人有钱就变坏,这句话尽管有些绝对,但是并非完全没有道理,至少在上市公司中,超募的资金已经让不少创业板上市公司有了"非份之想"。
11月3日,亿纬锂能发布了创业板第一份"资金置换"独立董事意见公告,计划用募集资金置换"早先已经投入主营业务的自筹资金", 此举一出,立即引起了各界质疑,业内人士纷纷指出,"资金置换"明显有变相挪用募集资金之嫌。尽管,资金置换表面上并不会改变资金的数量,但通过置换后,就像洗钱的过程一样,企业原先的募集资金摇身一变,成了上市公司的自筹资金,规避了证监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按照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只能按照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使用,不得挪用,但对于上市公司的"私房钱",证监会则鞭长莫及。
继亿纬锂能之后,目前已经有包括华谊兄弟、上海佳豪等多家家创业板公司发布了类似的"资金置换"公告,创业板募集资金变相挪用的风险正在与日俱增。
除了变相挪用募集资金的隐患外,创业板原始股东变相出售公司限售股套现,也开始盛行。据媒体报道,包括华谊兄弟在内的一些创业板的原始股东,打着"股权质押"的幌子,以5折的价格大举变相抛售公司限售股。由于原始股有限售期限制,这些原始股东们和接手盘约定以5折的价格合同协议转让,具体操作时,双方达成一份"股权质押融资合同",原始股东便以"股权质押融资为由"向深交所提出申请,再到中登公司办理冻结手续,等限售期过后再交易过户。对于这些行为,法律人士认为,这是一种变相减持。
在刚刚召开的第五届中国证券市场年会上,刚刚满月的创业板自然成为学者专家们的热议。
创业板和中小板应合一
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我们的深交所现在有一个主板,有一个中小企业板,再加上一个创业板,但是从它的结构来看我觉得还有值得商榷之处。因为现在我们国家规定,主板的增量都到上交所,所以深交所有一个如何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其实我认为当初我们设立中小企业板的时候是因为创业板暂时不能开。当时建议建立科技板块中小企业板,按照主板的要求,防范风险,逐步降低条件、扩大规模,最后使它成为创业板。但是现在做法是,把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分开了,我个人感觉这个问题可能将来要改变,因为这两个板之间有很多交错,当然我也理解深交所一个需要有增量,所以中小企业板不能放弃。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并存,有可能会二者都得不到发展。因为弄不好就可能有的市场被边缘化,香港的创业板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是被边缘化的,这个教训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我们要支持创新型企业,有的人要支持创业型企业,这两个还是不同的,因为创业型企业只要创业都可以叫做创业型企业,说得刻薄一点开个小面馆也是创业,但是创新型企业是有明确定位的,像纳斯达克前面规定的都是很明确的。所以要严格的规定什么是创新型企业,可能需要证监会和科技部共同来研究标准。
建议首日上市应以发行价 确定临时停板制度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28家上市的时候我也去深圳了,28家代表怎么讲的,感谢证监会、感谢中介机构,就没感谢投资者,为什么?他们给的机会,不是市场给的机会,这是不可以的。中国的资本市场是一个投机的市场,在这种条件下监管部门应该发挥什么作为。所以我提一个建议,他们说是倒退?我说在询价的基础上证监会要有一个指导价,比方说1-30倍,超过30倍有权警告你,30倍也差不多了吧。
第二个,现在深交所采取了临时停板制度,是在撮合交易价首批上市价的基础上,20%限制、50%限制、80%限制,实际上我认为这种限制是毫无用处的,因为撮合定价的时候已经涨到百分之百了,那种情况下再去限制,等于能涨到200%,没意义啊。能不能够以发行价为基础,哪怕30%、40%这样一个边,或者说以发行价为基础搞临时涨停板,这样炒到百分之百可能一周的时间。
"椰风挡不住"
北京股权投资协会基金协会常务理事兼国际委员会主席高志凯: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担忧,为什么?我觉得如果说任何一个企业他的市盈率达到100倍、甚至100倍以上,使得我想起海南有一个椰汁,广告词叫"椰风挡不住",如果你是这个公司的投资人怎么办,挡不住要把自己的股权赶紧套现。现在市场上出现了非常不安的情况,就是说有些公司的大股东,如果他的市值是100倍,他用25倍-50倍这样的区间提前获利而吐,这样我觉得是非常令人担忧的一个事情,也就是说当在创业板这个舞台上还是热到非凡的时候,实际上台底下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股东都想赶紧逃出去,这种现象会使得这个公司出现长足发展的动力,因此我觉得一个是估值的方面,应该是严密关注的问题,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的持股动向,不管是真实的披露的,还是在幕后从事的这个事情,都应该引起市场的关注、监管部门的关注。
加快发行速度 创业板一年后再看
证券日报总编辑陈剑夫:在创业板开板前后,在博客上写了两篇文章,肯定是我个人的观点,一篇叫"创业板的准确定位要在开板一年之后",主要是基于两个判断,一个是市场各方面的博弈,可能会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形成较为合理的估值恢复和均衡化的真实价格。第二个,对企业来讲,有一个向市盈率转化的过程,所以肯定需要经过市场的博弈过程,才会找到真实的价格。另外一篇文章"创业板需要尽快挂牌5百-1千家"。目前的问题可能大家已经看的比较清楚了,目前创业板已经挂牌的企业,跟创业板创业性质有所偏离的。第二个,资源的配置不太合理,我们的想法就是,尽快的创造5百-1千家。按照目前的审批速度不可能这样的家数。监管部门的考虑当然是出于爱护市场、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咱们回忆一下前几年的期货市场,期货市场当时的问题是,国家觉得这个市场不太容易控制,做一些很小的品种,很小的品种到最后一炒就震荡的非常离谱,监管部门一看震荡的这么离谱,大品种根本就不敢放,像中国人最多用的稻谷资源类的更不敢放,像小的品种绿豆、红小豆炒得更加剧烈,咱们要走出这个怪圈,所以中小企业板也存在这个问题。
经济容量决定创业板成功率
南京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张玉玺:从成长型的角度谈一谈创业板它的未来发展是不是会有健康的长远的发展,我是觉得我们的创业板当前推出从成长性来说应该有好的健康的发展的。为什么呢?原因有两个,第一,为什么说大多数国家的创业板最后都失败了,只有美国是成功的,我个人认为很多国家的经济容量没有这么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企业基础。我们公司事实上不出现这种情况,据统计,中国盈利达到1千万以上企业有2万家,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上市资源来说,我们的创业板应该有非常好的发展,应该有健康的发展。
不要急着给创业板下定论
原纳斯达克中国区首席代表徐光勋:这个时间段落,我觉得看中国给我们创业板时间太短,这个时候你定一个结论性的东西我觉得太早,因为股票交易所是很宏观的,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很多的。我觉得中国的创业板推出来是绝对的好事,对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对机构是好事,但是对它的评论我觉得不要太着急,给它几年的时间,因为好多事情需要时间的,不是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纳斯达克也是最新的,走了30几年,中国主板才20几年,还没有到那个程度,所以呼吁我们的媒体,对中国资本市场再给它几年,不要做一个结论性的评论。
如果观察世界各地的创业板、股票交易所成功的路径不是一两个标准答案,而且成功的交易所有宏观的一面、也有微观的一面,中国的创业板这次能够推出来,28家上市公司平均58市盈率融到资金,本身也是一个成功的案例,关键不在于怎么开始,而是怎么持续下去。
尽管中国的资本市场目前满足了好多上市公司的资金需求,但是我们资本市场还是远远不能满足所有需要资金的,所以,我们的思路要放宽一下。可以适当的考虑境外市场,而且也应该给境外上市一个名分,让他们能够成功的上市,因为这个钱还是会回到中国来,服务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尽管有些是民企,所有的资产都在中国境内,搬不走。
大蛋糕以后不一定会再有
民族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姜勇:最大的感受就是快,因为3月31日登了管理办法,7月中旬登了信息披露准则,7月26日就开始受理材料了,第一次过会9月17日,9月25日开始发行,10月30日挂牌,太快了。因为我们做投行业务的,难以想象在中国的A股市场可以有这样的发行。我们感到第一批上市的28家企业,真的是政府给了他们送了一个非常大的蛋糕,他们享受了快,中国证券市场、资本市场发行体制高效审核带来的快的大蛋糕以前体会不到,以后能不能有不好说。
希望为国有创投松绑
科技部火炬中心金融处处长程维华:创业板的推出对风险投资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我国本土创投经过20年的发展,从无到有,目前经过我们统计本土创投400多家,总的资金量1400多亿,在发展的过程中,我认为有两个本质的问题现在还在制约着我国本土也的发展。第一,国有体制的管理问题。国资的管理体系,实际上是把创业风险投资作为传统生产型企业进行考核的,不符合创业投资的规律。我们现在对创业风险投资采取备案制的管理体系,很多非备案的机构也在从事创业风险投资行为的机构、个人包括天使投资者没有享受到相关的政策,没有把他们真正的投资动力调动起来, 有两点呼吁,一个,希望国资为国有创投进行松绑,制定符合创业投资规律的管理体系。第二,要尽快制定对所有投资行为的优惠政策,只要是对科技中小企业有投资行为的,都应该视同于创业投资享受75%的减免所得税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