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财经中心 > 国内财经 > 区域经济

江西统一商品房成本公示口径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2009年12月09日15:16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监察厅下发了《关于健全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公示制度的补充通知》,统一了商品房成本公示口径,明确了今年9月1日后在售的商品住宅项目和综合体项目需公示相关信息。

  公示内容包括: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商品住房平均成本、经批准的项目规划条件、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商品房价目表、销售进度信息、面积测绘报告等。公示的对象为:2009年9月1日以后在售的商品住宅项目和综合体项目(含住宅、办公楼或商业等用途),包括2009年9月1日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9月1日以后仍在售的项目。纯办公楼和商业项目暂不需要公示成本信息。

责任编辑:董丽玲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