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鼓励创业板公司借资本平台展开行业整合
来源:
东方早报
2009年12月10日02:29
东方早报记者 忻尚伦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负责人日前指出,证监会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监管有四大理念,包括放松管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另外,证监会将按违法违规程度划分五类监管行为。该负责人尤其针对创业板公司滥用募资、盲目扩张、操纵股价、披露虚假信息等行为作出警示。
昨日刊登在证监会网站上的新闻稿显示,上述负责人是在日前于北京举行的创业板首批上市公司培训会上作出上述表述的。培训会上,创业板首批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签署了《规范运作承诺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签署了《诚信承诺书》。
上述负责人指出,基于多年来的监管实践,可将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归纳为无知违规、无意违规、惯性违规、被动违规、恶意违规五种类型。对这五种情形,监管部门将区分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此外,监管部门将不断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进一步拓展企业的自主权和创新发展空间;同时,改进监管部门的服务,建立与上市公司之间平等互动的关系。
该负责人警示,各方勿闯以下禁区:虚假信息披露、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滥用募集资金和盲目扩张。
在监管方向上,监管部门准备始终坚持市场化的发展方向,发挥资本市场基础功能。
该负责人同时鼓励创业板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平台进行行业整合、产业提升。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不久前曾向媒体透露,目前正在研究从创业板定位出发、适合中小型企业的再融资机制和并购机制。同时,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资产如何评估,监管层也正在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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