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进一步扩大澳门人民币业务
李彬
为进一步满足澳门人民币业务发展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公告,决定扩大为澳门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
公告称,将授权澳门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为澳门居民个人签发的支票提供清算服务,澳门居民个人可用人民币支票在每个账户每天5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内支付在广东省的消费性支出,该人民币支票不得转让。
另外,将澳门人民币业务指定商户的范围扩大至包括在澳门提供通讯、教育服务以及会议展览行业的商户;将个人人民币现钞兑换的限额由每人每次不超过6000元人民币提高至每人每次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
为落实上述安排并开通澳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清算行渠道业务试点,央行与澳门金融管理局昨日签署了补充监管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进行监管并相互配合。
央行相关人士表示,上述安排将在各项技术准备完成后,于近期内陆续实施。而这些安排对于便利内地与澳门的人员往来、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