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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山东省分行面向农村首推“新居贷”产品

来源:金融时报
2009年12月17日09:52
  本报讯 记者温跃 朱锋通讯员朱沙报道近日,农行山东省分行面向广大农村推出“农户新居住房贷款”产品(简称“新居贷”),以扩大农户服务领域,推进农村住房建设,满足广大农民购建住房的融资需求。

  农行山东省分行农户金融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产品是以金穗惠农卡为 载体,向在山东省农村范围内参与农村新居建设工程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当地政府集中建设的农村住房,或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自建自用住房的贷款。该产品贷款额度起点为1万元,单户余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可采用自然人担保、多户联保、公司担保以及用所购建房屋、借款人其他房地产或第3人的房地产抵押担保等担保方式。

  据了解,“新居贷”产品充分考虑了农户生产消费特点以及“担保难”的实际,在还款方式、贷款担保方面都与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有所区别、有所创新。从还款方式看,城市个人住房贷款仅限于分期还款方式,而“新居贷”贷款期限1年以内的,可以采用利随本清、按季(月)还息、到期还本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1年以上的,可以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分期还款方式,还可以最长按6个月为还款周期进行分期还款。从贷款担保方式看,城市个人住房贷款一般要以所购房屋作抵押,但“新居贷”可以采用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等。其中,保证担保不仅包括自然人担保、多户联保、公司担保、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还包括通过加强与当地政府合作,由地方政府成立的担保公司或由政府财政部门设立专项担保基金为农户提供担保等等。

  可以说,“新居贷”是一款专门为广大农民朋友量身定做的特色金融产品,基本做到了让农户“进得来、贷得到”。

  据介绍,此次推出的“新居贷”产品实行“网上作业”,将信贷内部运作流程由过去的纸质作业变为电子化管理,进一步缩短了办贷时间,加快了办贷速度,及时满足了农户融资需求。此外,为避免农户办贷来回奔波,最大程度降低贷款成本,“新居贷”实行“连片营销、上门服务”的推广方式,贷款行集中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进村现场收集信贷资料,并根据实际及时开展贷款评估工作,这样借款人足不出村就可以申请办理业务,既省时又省事。

  据了解,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是山东省政府于今年3月在全省范围启动实施的,并计划在3年的时间里,每年确保新建农房75万户,力争达到100万户。作为一款专项支持农村新居建设的贷款产品,“新居贷”的推出在山东省尚属首例。它不仅可以帮广大农户园住房梦,更重要的是对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黄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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